当前位置:首页 > 村党支部委员会
三、民主评议时,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总结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我评价,与会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四、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五、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整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录、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总结,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循的原则:紧密结合农村党员实际,做到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三、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市场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四、学习教育的方法途径: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有计划的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强实践锻炼;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宣传优秀党员故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确保教育时间。党支部(总支)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结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累计不少于6天。
六、保障教育经费。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村管理费安排适当的党员教育经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的新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
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全体村干部、村民代表、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
三、评议工作由乡镇党委指派人员主持,评议采取集体和个人述职、谈话座谈、走访群众、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
四、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在评议大会上进行述职,实事求是、详细全面地总结班子和个人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接受党员、干部和代表的评议。
五、参评人员测评。参评人员根据每个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
综合评价,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挂钩。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党员的要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要按有关程序罢免。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二、参会人员为全体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本村党员和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三、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范围: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经委员会由村主任、财经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村委会主任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财经委员负责算帐、结帐管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财务事项发生必须执行村财务计划;财务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财务发生后应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报经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由财经委员审核记账。
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四、定期公开本村财务状况,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一、 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合作社三者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党章》第32条规定:“街道、乡、镇党委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各个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股份合作社是村的经济合作组织。
二、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