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杉树完小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方案
充分利用学校宣传网络,开辟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介绍普通话、汉字规范知识;发布学校创建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和安排。取得全体师生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使创建成为全校的共同行动。
规范档案管理。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件、资料、计划、总结以及相关的教案、作业、检查记录等,全部及时入档,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加强教师的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考核,在每年一次的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进行钢笔字、粉笔字、普通话竞赛等内容。
各科教学和各种教育活动均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把能使用普通话和写好规范汉字纳入学生培养目标。重视发挥语文教学主渠道作用,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有关要求,注重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培养,加强普通话口语和汉字书写的教学与训练。学生均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运用汉语拼音。通过普通话演讲比赛、经典诵读比赛、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等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增强师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文应用水平,提升师生文化素质和校园文明形象。
(三)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要求所有课程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特点,强化口语教学和写字训
练。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使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确保毕业前98%以上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新课程标准对说、读的要求。
凡是35周岁以下的教职工,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教学辅助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三级甲等以上。不达标或未参加培训测试的教职工,首先参加培训,然后再进行测试。鼓励教职工参加更高等级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12年6月底以前,确保我校适龄教师100%参加培训和测试且达标。每学年举办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普通话知识讲座。
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家庭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
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活泼生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
(四)净化环境,规范校园用字。
全面检查学校的公文材料、校刊、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橱窗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
查机制。
全面检查各班教室(墙报等)、教师课上(板书)、课下(批改作业、评语)、学生试卷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确保校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创建工作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行动,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通力合作,争取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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