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办教育机构三项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
5、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当作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证物。
(三)通讯联络
1、上级主管部门电话 组长:张玥 13930311272 五、重大事故处理与信息反馈
(一)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行使职权,组织机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按事故处理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1、召开现场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参加,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共同吸取教训;
2、对发生突发事故迟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处理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对危害抢救救灾工作的人员;通过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
4、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原因、经过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与有关职能机关,并在学校通报。
5、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提出推荐表彰建议。 (二)本预案适用学校各安全责任部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管理目标。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三)各安全责任部门可根据本预案,进行自查整改工作,建立起本部门预案。并对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充实,以达到在实施过程中的适用性。 六、附则
(一)本预案所称的重大事故,是指学校工作或活动中,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因素影响,造成的人员伤亡的事故或其他影响较大的重大事故; (二)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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