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1.11.26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最新版)1122
程标准及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为依据,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要做到难易适当、题量适度。“省学考办”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指导意见》,每年制定并公布《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说明》。
第十四条 “省学考办”每年按照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在全省范围内物色骨干教师和教研员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审)题工作。
审题人员资格:(1)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组织纪律观念强,能严守国家机密。(2)业务素质好,专业水平高,有较丰富的命题和教学经验。(3)本人没有直系亲属在普通高中相应年级就读。(4)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 省教育厅与每个命(审)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命(审)题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和保密纪律,凡违反保密协议和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学科的试题命制工作由省教科所负责;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4门学科实验操作的试题命制工作由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和省教科所负责;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的试题命制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章 试卷的印制、运送和保管
第十七条 试卷的印制
“省学考办”负责审核印刷厂的资质,确保试卷的印刷质量和试题安全。
第十八条 试卷运送
“省学考办”委托印制试卷的印刷厂负责将试卷安全运送到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5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领取试卷。
第十九条 试卷保管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要求,加强试卷管理,严防失泄密。要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试卷和答题卡。试卷保密员由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担任。
第七章 考试实施
第二十条 领卷
考前40分钟(首场45分钟),主考、副主考、巡视员、考务人员报到,领取试卷,核对科目、袋数、检查封条,清点备用卷。
考前30分钟(首场35分钟),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戴好监考证,统一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震动状态装入写有姓名的信封内交考务组长保存。两名监考人员一起领取试卷和草稿纸,核对试卷的科目、袋数,确认无误后签收。
第二十一条 考前工作
1.考场检查:考前20分钟(首场25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张数、更正通知等内容。
2.考生进场:考前15分钟(首场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把《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考生进场时,除携带允许的必备文具外,其它物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携带手机等进场。首场考试,考点统一广播宣读“考生守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分发答题卡(机读卡)。分发完毕,提醒考生在答卷(含机读卡)规定位置上,用蓝、黑墨水钢笔或0.5毫米黑色签字笔写上姓名、准考证号,用
6
铅笔(2B)填涂准考证号、学科。在草稿纸上写上姓名。监考人员必须逐个检查考生与《准考证》上照片是否相符,以防冒名顶替;检查考生卷首、答题卡的填涂情况,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当场要求考生补填或改正。
3.启封试卷:考前10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逐一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检查试卷科目、份数、并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试卷的张数和页数。若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处理,并作好异常情况记录,将袋内检验员工号标签粘贴附上。
4.分发试卷。考前5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逐一分发试卷。分发完毕,监考人员应及时提醒考生核对科目、试卷页数,检查有无空白页、缺页。如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妥善处理。提醒考生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书写姓名、准考证号。
第二十二条 考试过程
1.考生答卷:考生在考试开始铃声响后方可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作缺考处理(英语听力测试开始,考生暂停进场,待听力测试结束后5分钟内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2.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填写缺考答卷(含机读卡)上的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填涂答卷Ⅰ的缺考考号、学科及缺考标记。考务人员根据“考场编排表”核查各考场人数,记录考生的缺考情况,在答卷指定位置加盖“缺考”章。
3.考场巡视:开考后,考点主考、巡视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要巡视各考场,了解施考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4.试卷袋面记录:监考人员处理好缺考试卷后,在试卷袋面与答卷袋面上填写县(市、区)、考点、科目、准考证起讫号、实考人数、缺考、空号人数。两名监考人员交叉复核袋面记录。
5.严肃考纪: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一前一
7
后进行监考,严守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主考,如实记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由考点主考按规定作出处理。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结束铃声响,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放好试卷。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卷,收卷结束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防止考生作弊或带走试卷。
第二十三条 收卷与装订
1.收卷:监考人员在收集答卷(含缺考考生的空白试卷或机读卡)时应严格按准考证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不得跳号、漏号。校核答卷份数,防止漏收答卷,检查有无缺损,收齐试卷和草稿纸后两人共同送考点考务办验收入封。试卷和草稿纸由学校集中封存,直至考生成绩公布无疑后再行处理。监考人员离开考场前必须清场,检查有无答卷、试卷、草稿纸遗留在场内。
2.验收封装:考点考务人员应仔细检查验收各考场答卷,复核无误后,将答卷和答题卡(机读卡)装入封装袋内密封。监考人员、复核人员都必须在答卷封装袋和答题卡(机读卡)封装袋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 回卷:各考点应分学科、按考场顺序从小到大分别捆扎答卷袋,连同备用卷、缺考登记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和《巡视纪要》及时报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点报送各类答卷、材料分别整理,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第八章 评卷
第二十五条 评卷工作由“省学考办”统一领导。评卷期间,“省学考办”安排专人值班,协调各市(州)做好评卷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卷工作。各市(州)教
8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