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心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的“结构性缺失”
志愿者管理的约束机制,往往造成人员流动快、队伍不稳定。解决上述困境的关键,就在于发挥政府组织资源的效能。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国家授权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由文化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将呈散兵状的志愿者统一起来,实现功能互补。还可以考虑加强对非遗志愿服务力量的分类管理,扶助部分出色的志愿者组织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相应的文化管理部门,推荐部分志愿者组织的骨干担任政府职员,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的活力。也可以积极组织成立非遗保护志愿者沙龙,定期开展志愿者的联谊活动,加强联络、增进友谊,交流心得、交换经验,为进一步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提供有益的建议和做法。
第三,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果,发挥科研单位的作用,建立权威性的专业保护遗产机构。近年来,不少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始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而由于受到现实政治和商业化行业的功利性影响,研究的学术性和规范性难以提升,“理论”与“实践”往往成了两张皮。因此,要积极促进大学等科研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实现双方职能和技术互补。一方面发挥政策导向优势,利用科研项目组织社会精英力量,调动高校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参与,建立合理的网络配置,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生最大的效益;另一方面,科研机
构要发挥人才优势,更直接、更细微、更迅捷地向政府部门汇报成果,提供决策咨询,并且向多领域的专家学者介绍和阐释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历史和现状,提供教学和科研的平台,同时向广大社会观众演示文化传承的产品,扩大服务,尤其是增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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