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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项目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架、斗殴事件。
3.5.5.3.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
3.5.5.4.监督管理民工食堂卫生的检查工作。
3.5.5.5.对民工的生活区,宿舍区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严禁在宿舍内生火,严禁电线自己乱拉乱接。
3.5.6.材料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5.6.1.及时组织安全所需材料的进场。
3.5.6.2.控制所采构的材料的质量,避免因材料不合格而产生的安全事故。 3.5.6.3.对搬运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使搬运过程中不产生安全事故。
3.5.6.4.现场材料的堆码及库房管理要符合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按要求进行管理。
3.5.6.5.所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安全的要求。
3.5.6.6.对所进材料的物理性和化学性要了解,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材料。
3.5.7.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5.7.1.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3.5.7.2.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3.5.7.3.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5.7.4.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完整。 3.5.7.5.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的安全生产会。 3.5.7.6.每周应进行安全记讲评。 3.5.8.作业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3.5.8.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5.8.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执行安全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5.8.3.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3.5.8.4.爱护安全设施。 3.5.8.5.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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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6.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4.经济措施
4.1.施工现场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明奖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管理生产。
4.2.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的一律进行经济处罚、若情节严重的违反了刑法的,将送交刑事机关依法处理。凡是违章作业,多次不听从项目管理人员教育的一律严肃处理。凡未经许可破坏安全设施的操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5.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方案
5.1.施工现场的布置要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5.2.现场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5~1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3.现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5.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88的规定执行。
5.6.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6.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6.1.冬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6.1.1.对于预计将在雨季施工地段各工序应做合理安排。基坑、弃土堆的排水设施在雨季前完成。
6.1.2.严禁在暴雨天气下进行管道基础施工。
6.1.3.根据使用机具的性能和数量,合理组织几个工点或几个工作面轮流作业,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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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衔接、快速施工,不宜全面铺开。
6.1.4.对主要材料、机具要估计在雨季施工期间的储备量,并增设必要的防雨、防洪措施,特别是石方爆破材料的防雨防潮设备。
6.1.5.及时排除工作场地积水。
6.1.6.冬季施工应备足防寒保温材料和加热设施。 7.安全保证措施
7.1.安全是生产效益的保障。本工程情况复杂,规模大,涉及面广,搞好安全施工是本单位施工管理工作的重点。在本工程中,项目经理部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共同对施工进行管理。
7.2.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7.3.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安全责任人制度,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各职能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保证安全措施的层层落实,做到既有执行者,又有监督者。
7.4.坚持全员的三级教育,对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项目部、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对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予上岗。坚持每周一小时的安全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5.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均由质安部门、技术部门组织对各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出各个时期、各个工序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要求做到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单位月检,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必须彻底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令其停工整改。对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制度,作罚款处理。
7.6.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坚持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施工队伍负责人会议,根据各个时期的施工特点,及时传达和布置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坚持在施工前对施工队伍的安全技术交底。
7.7.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注意安全防护用品的投资。对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安全设施,在资金上予以充分的保证。对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经单位工程、质安、总工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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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等,都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7.9.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7.10.施工现场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和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7.11.遇到特殊气候影响时,应做好防范工作,制定完整的防备措施,并在三防机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7.12.搞好现场施工用电,所有电器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灯火照明,并指定专职电工值班。
7.13.成立安全QC小组,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找到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克服不安全因素隐患。
8.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8.1.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8.1.1.由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对各工地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总工程师担任,组员包括各专业施工队长和队安全员等,并成立义务消防队,平时检查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出现险情及时按预案行动,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8.2.消防安全制度管理
8.2.1.严格工地使用明火审批手续,需要用明火的队伍当天可提出申请,写明地点、用火方式、动火人、防火措施,在安全员确认能够落实安全措施,方可填发用火证,凡是现场无法保证安全用火或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杜绝动用明火。作业面改变时,都需重新开办“临时用火证”。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监护人员方可离开。
8.2.2.工地不准随便乱搭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工棚或临时设施,如果因工作需要搭设的,征得项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同意,审批后方可搭设,并按防火、防盗的要求搭设。
8.2.3.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8.2.4.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消防法规、条例、文件,认真学习“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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