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太安镇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样本 - 图文
热 爱 学 生 (15分) 12.关心、爱护学生,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注重研究分析每个学生特点,耐心教导学生;认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和环保、卫生、安全以及礼仪、道德教育。 13.不体罚、变相体罚、侮辱、猥亵、伤害学生;不用言语侮辱、伤害学生的人格;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4.科学使用评价方法,公正、客观、全面评价学生身心发展的水平与特点,不按成绩排座位。 15.不侵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剥夺学生上课、参加考试的权利。不出现学生因教师原因大量流失现象。 16.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明确任教学科目的要求及学科结构。深入钻研教材,明确重点、难点。 17.加强业务学习,拓展专业知识面。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进修。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学历层次。 18.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认真完成教学研究任务。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科研工作。 19.学习、掌握并坚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20.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勇于自我反思,每学期有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或文章。 21.严以律已,正确对待自己,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注重心理健康。 22.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正确看待同事的成绩或缺点。 23.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取得大家支持,形成教育合力。 24.不泄私愤,捏造事实,制造事端,诽谤、诬告他人。 25.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 3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2、由于教师原因出现大量学生流失现象发生,该项不得分; 3、出现学生吵架、斗殴,教师处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4、栏内其它小项达不到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 4 4 4 3 严 谨 治 学 (15分) 3 3 1、不完成学期听课任务的扣3分; 2、不愿承担科研或教研任务的扣3分; 3、未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的,扣3分; 4、栏内其它小项达不到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 3 3 团 结 协 作 (10分) 2 1、搬弄是非、制造矛盾、打架斗殴、造成一定影响的,该总项不得分; 2、不守纪律、制造事端、诬告他人,造成不稳定和其他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4、栏内其它小项要求达不到的,该小项不得分。 2 2 4 尊 重 家 1 栏内各小项达不到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
长 26.主动家访、长期坚持;班主任 坚持定期家访。 (5分) 27.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开的家长会、家长座谈会。 28.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所有家长。 29.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提高家庭教育艺术。 30.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教辅资料,不向学生推销各种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 31. 不违规招生、违规送生、买卖生源。 1 1 1 1 廉 洁 从 教 32.不弄虚作假、虚报有关数据及(10成绩,欺骗家长和上级部门。 分) 4 1、私自组织本校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和违规发售学习辅导材料,经查实,师德考核不合格。 2、栏内各小项要求达不到的,该小项不得分。 2 2 33.工作时间不参与经商,不从事第二职业;不准私自以任何形式举办补习班。 34.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35.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2 2 1 为 人 师 表 (15分) 36.在工作时间不参与打扑克、搓麻将等娱乐活动。不在教室内吸烟和不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7.不参加赌博、变相赌博、迷信等活动。 38.不在工作日饮酒、酗酒,耽误工作,影响形象。 39.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 40.诚信考试,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法规。 3 3 3 1 2 1、违反36、37、38条要求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2、栏内其它小项要求达不到的,该小项不得分。 合计 考核分 100 学生评价分×30%+教师评价分×30%+领导小组评价分×40%
考核 结论 优秀 领导签字 : 单位盖章 2008年6月5日 本人对考核结论的意见 注: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考核得分在60至84分者,为合格;
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结论也为“不合格”;师德考核得分低于“85”分者,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结论不能定为“优秀”。
本师德规范考核办法解释权归中江县教育局。
附件2:中江县太安镇学校2008——2009学年度教师师德规范考核表
姓名 被考核人基本情况 党政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性出生 别 年月 最后学历(时间、学校、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参加党派 岗位及任教学科 周课时量 节 评价(评分) 师德规范要求 分值 扣分办法 考学教核 生 师 小组 依 法 执 教 (10分) 爱 岗 敬 业 (20分)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参与邪教活动或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 2.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教育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的制度和规定。 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强化学生法制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有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5.顾全大局、工作服从分配、坚守工作岗位。 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 7.转化问题学生有计划、有记录,效果明显。 8.严格执行四川省“素质教育八条”规定。 9.认真履行组考、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试规定。 10.以高度的责任感维护学校稳定,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师生卫生及安全工作,维护师生安全,保护学生,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时勇于抢救,不袖手旁观。 11.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 3 3 2 2 3 3 2 3 3 1、有违法及重大违纪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2、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安排的政治学习,每一次扣1分,至该项分扣完为止; 3、不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的,扣1-2分; 4、栏内其它小项达不到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 1、旷课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0.5分; 2、不备课或不认真备课,导致教学效果差的,该小项不得分。3、擅离工作岗位,工作不服从分配,无理拒绝、取闹并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4、组织、参与群体性上访和罢课、罢考等,师德考核不合格。5、栏内其它小项达不到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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