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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钢城集团废旧物资分公司企业标准
QZ/GC.FJ021-2015 代替QZ/FJ.A021-2011
带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间)
2014-12-31 发布 2015-01-20 实施
攀枝花钢城集团废旧物资分公司企业标准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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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GC.FJ021-2015
目 次
前言 .................................................................................. 3 1 范围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 4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 4 5 检查与考核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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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GC.FJ021-2015
前 言
根据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QG/GC001—2014《文件管理标准》的规定,为了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现场秩序,特制定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为指导员工作业的依据。
本标准由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分公司生产运行部提出。 本标准由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分公司生产运行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分公司生产运行部、一车间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文德、王丽荣、王才高、 李俊红、 张 文、曹 琼 本标准审核人:李贤书 本标准批准人:范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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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GC.FJ021-2015
带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分公司一车间带车工的安全技术通用作业标准、检查与考核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分公司一车间带车工和来厂参观、学习、培训以及检修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QG/GC001—2014 《文件管理标准》 3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安全培训上岗合格证。 3.2 经过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3.3 了解、熟悉废旧物资分公司上岗岗位的生产工艺、设备及现场。 3.4 外来参观、实习、培训以及检修人员须经相关岗位安全教育合格。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带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4.1.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等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带小孩和非本岗位人员上岗。
4.1.2上车后必须将车门关紧关牢、戴好安全帽后方能行驶, 待车到达安全地点并停稳后才能下车。
4.1.3 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乘坐时禁止紧靠车门,发现车辆严重超载或驾驶员有酒后上岗、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时有权拒绝带车。
4.1.4 行车中禁止与司机交谈、打闹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同时提醒、监督司机不要超速冒险作业,不与火车抢道行驶,进入铁道与公路较狭窄的地方,要保持安全距离。
4.1.5 带车时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和人员要与铁路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翻渣作业时严禁人员进入翻渣危险区域内。
4.1.6 进出高炉时,必须提前下车对过往火车进行瞭望,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指挥车辆 通过铁路道口。
4.1.7 进入炼铁厂或炼钢厂厂区内带车时,必须遵守炼铁厂、炼钢厂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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