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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举办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仪所 [20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自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以来,广大师生紧紧围绕素质教育的主题,发扬创新精神,在教学实践中设计创造了许多新的自制教具。这些教具对丰富教学内容、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请示教育部领导同意,在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的支持、指导下,定于2012年暑假期间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和展示活动。
本届活动由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主办。展评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学校和个人的参评、参展等费用。现将《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终评及展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孙振奇、张启明、加顺花 联系电话:(010)62514745、62514749 传真:(010)62514733
附件:1.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2.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3.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
4.全国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
5.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和参评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
6.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 点击下载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1
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教仪所 [2011]29
一、组织领导
由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二、评选目的
1.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教育创新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全面实施,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2.发扬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国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促进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
5.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 三、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
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 按教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划分(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
四、奖项设立
1.设立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 2.设团体总分奖和组织奖 3.设自制教具能手奖。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按属地原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参评单位,由教学仪器主管部门负责组团。各参评单位均可推荐不多于20件的自制教具(其中教师作品不多于17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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