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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核实
对于社会公众通过各种方式向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上报的问题信息,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将填写的任务受理信息发送给城市管理监督员,城市管理监督员根据任务信息对问题进行判断、采集核实信息,并向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报送问题的核实信息,对于不属实的问题,直接报送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进行销案。
4.2.4 立案
立案模块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提供对接收到的问题信息进行受理的功能,实现立案管理。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接收的来自监督员上报和核实的信息,对于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案卷给予立案处理,录入立案意见,系统自动生成案卷编号;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卷由用户录入销案信息进行销案处理。
立案后,系统会自动读取城市管理监督员采集来的问题信息,并将相关内容置到问题信息表中,转交协同工作子系统的办公人员。
信息采集器同时发送过来的GPS定位信息也会被系统获取并且转换成系统的坐标格式,自动定位到地图窗口的事发位置。方便业务办理人员查看事发地点及相应周边环境,以便迅速做出处理。
自动生成的位置图
4.2.5 核查
案卷核查环节是当案卷由专业部门处理完毕,协同网络系统督查后,监督中心向案卷所在责任区的在岗城市管理监督员发送核查任务信息,城市管理监督员采集案卷处理后的核查信息上报监督中心,监督中心进行核查,对于核查未处理完毕的案卷,监督中心将发回协同工作子系统重新派遣或移交协调小组处理。
4.2.6 结案
案卷结案环节是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根据协同工作子系统的反馈结果和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核查结果,对处理合格的案卷进行结案和存档。
案卷结案以后,将生成综合考评所需的相关数据,处理结果将对公众进行发布。并且各级领导也可以对案卷完成的各种数据进行查看和评价。 4.3 城市部件在线更新子系统设计
4.3.1 更新方案
部件更新方案如下图所示,首先通过外业调查获取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然后由数据处理组通过城市部件在线更新系统,根据调绘图,参照已有系统底图,将部件按照部件类别更新到部件图层,导入属性数据文件,根据连接号实现部件属性和部件图形的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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