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DOC]论欧阳修的礼乐观与新唐书礼乐志的纂修
(三)乐律学
宋代学者以科学实验态度议正雅乐,在音乐实践的基础上辨析黄钟音高。这说明仁宗朝乐律学重实验和计算,并使之成为一门科学。所以宋代文献中保存了丰富的乐律学成果,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值得深入研究。
唐末之乱,礼乐制度亡失殆尽。昭宗朝殷盈孙依《周礼》重造乐悬,已非唐雅乐之制。至五代后周制礼作乐,王朴依京房律准造旋宫之乐,其制与唐代以管定律之旋宫乐相距更远。至北宋初年,依王朴律定制雅乐,而太常雅乐乐律出现音高不协等一系列问题,使重新演绎唐代雅乐的核心问题——唐代雅乐乐律,成为北宋统治者制礼作乐的时代需要。
制礼作乐是北宋统治者一贯实行的国家政策。仁宗朝上承前三朝太祖、太宗、真宗对雅乐的改制,仁宗景祐二年颁布《景祐乐髓新经》,将雅乐重建推向高潮。范镇《东斋记事》卷一云仁宗朝雅乐:“仁皇帝好雅乐,又严天地宗庙祭祀之事及崇奉神御,故中外言乐者不可胜计,置局而修制亦屡焉,其费不赀。”
北宋自建隆讫崇宁凡六次雅乐大改作,其中仁宗朝有景祐年间的李照乐和皇祐年间的阮逸乐,范镇亦在此时积极参与议乐。《宋史》卷一二六《乐志》述其缘起:“始,太祖以雅乐声高,不合中和,乃诏和岘以王朴律准较洛阳铜望臬石尺为新度,以定律吕,故建隆以来有和岘乐??故元祐中有范镇乐。” 其云仁宗留意音律,并改制雅乐:“判太常燕肃言器久不谐,复以朴准考正。时李照以知音闻,谓朴准高五律,与古制殊,请依神瞽法铸编钟。既成,遂请改定雅乐,乃下三律,炼白石为磬,范中金为钟,图三辰、五灵为器之饰,故景祐中有李照乐。未几,谏官、御史交论其非,竟复旧制。其后诏侍从、礼官参定声律,阮逸、胡瑗实预其事,更造钟磬,止下一律,乐名《大安》。乃试考击,钟声弇郁震掉,不和滋甚,遂独用之常祀、朝会焉,故皇祐中有阮逸乐。” 《太平治迹统类》专列仁宗朝《景祐君臣议乐》、《皇祐论乐同异》,陈述仁宗雅乐编年大事,其中议乐者涉及《新唐书》提举官、修撰官有宋祁、范镇、王尧臣、丁度、韩琦、欧阳修、宋敏求、刘羲叟等。他们是仁宗时代制礼作乐的重要人物。提举官王尧臣、撰修官宋祁、范镇直接主持了议乐活动。王尧臣主张以尺定律,《宋史》卷一二七《乐志》:“于是中书门下集两制、太常官,置局于秘阁,详定大乐。王尧臣等言:天章阁待制赵师民博通今古,愿同详定,及乞借参知政事高若讷所校十五等古尺。并从之。”景祐二年二月庚申,太常博士宋祁上《大乐图义》二卷。从仁宗朝雅乐改制的系列活动中,可以看出修《唐书》局的纂修者同时在议乐活动中担任了重要角色。其时君臣论乐,成为仁宗圣政之一端。 二、《新唐书·礼乐志》的撰修 北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翰林学士承旨盛度提议重修《新唐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三:“明道二年十一月丙寅,诏崇文院募唐遗事。翰林学士承旨盛度请官刊修《唐书》故也。”庆历四年,宰相贾昌朝再提重修唐书,令在馆学士供《唐书》外故事二件,以附本传。故后世皆以《新唐书》仁宗庆历四年
作为《唐书》撰修的起始时间。
《新唐书》的纂修始于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至嘉祐五年(1060年)六月全书告成,由提举官曾公亮领衔奏上。其历时十七年,欧阳修:《表奏书启四六集》之《辞转礼部侍郎札子》:“检会宋祁、范镇到局,各及一十七年。”可以至和元年(1054年)欧阳修到局为界,分为前后二个阶段。前十年宋祁主持编修,是诸《志》的草创阶段,宋祁则独立撰写列传。后七年主要是欧阳修主持纪、志、表的撰写阶段。
庆历五年五月己未,仁宗正始下诏组建唐书局。前期撰修除宋祁出亳州修《唐书》列传之外,在京编修官的主要工作是纂修《志》草。皇祐四年,宋祁上《乞宰相监修唐书疏》称“本局止有删修官王畴以下四员,至今编纂迟延,纪、志俱未有草卷”。宋祁:文渊阁四库本《景文集》卷二九。时补刘羲叟、吕夏卿为编修官,于是负责修志《草》者有王畴、范镇、宋敏求、刘羲叟四人。《春明退朝录》卷下载“编修官作《志》草,而景彝分《礼仪》与《兵》志,探讨唐事甚详”,“刘仲更始修《天文》、《历》志,后充编修官。”
至和元年(1054年)七月甲子,仁宗敕“刊修《唐书》官宋祁、编修官范镇等速上所修《唐书》”,同时,刘沆拜相,仁宗正式任命欧阳修“刊修《唐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六仁宗至和元年年闰七月甲子。
至和元年八月,欧阳修奉诏到局,九月迁翰林学士,并兼史馆修撰。欧阳修在局,前后七年。至和元年又相继增加了编修官吕夏卿、梅尧臣。欧阳修其时“接续残零,刊撰《纪》、《志》六十卷”。欧阳修:《表奏书启四六集》之《辞转礼部侍郎札子》。见《欧阳修全集》第691页。到局后,勘斟唐事,修书勤苦,严谨治史。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书成,“属《唐书》终篇,忙迫作书”至嘉祐五年。欧阳修:《书简》卷八《与朱职方处约书》。见《欧阳修全集》第1303页。 嘉祐五年(1060年)六月成书。七月上呈朝廷。欧阳修执笔为提举曾公亮作《进新唐书表》称:“克备一家之史,以为万世之传”,“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至于名篇著目有革有因,立传纪实,或损或损,义类凡例,皆有依据。” 其后,仁宗下诏封赏《新唐书》编修者,欧阳修进封为礼部侍郎。敕文盛赞唐三百年“制度文物可观”,“择廷臣笔削旧书,勒成一家”,旨在“据古鉴今,以立时治”。时封赏者有欧阳修、宋祁、范镇、王畴、宋敏求诸子。刘敞:《公是集》拾遗载《翰林学士给事中欧阳修可礼部侍郎端明学士吏部侍郎宋祁可尚书左丞礼部郎中知制诰范镇可吏部郎中刑部郎中知制诰王畴可右司郎中三司度支判官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宋敏求可祠部员外郎并依旧职任诰》敕。
《新唐书》上书后,欧修阳对《新唐书》进行严格校对以付刊印。欧公自陈:“盖以《唐书》甫了,初谓遂得休息,而却送本局写印本,一字之误,遂传四方,以此须自校对,其劳苦牵迫,甚于书成时。”欧阳修:《书简》卷四《与王郎中道损第三书》。见《欧阳修全集》第1260页。
这一过程在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中得到陈述:撰修前期,“景文独下笔”,其后欧阳修领刊修,遂分作《纪》、《志》,“王忠简景彝补其缺。顷之,吕缙叔入
局。刘仲更始修《天文》、《历志》,后充编修官。将卒业,而梅圣俞入局,修《方镇》、《百官表》。嘉祐五年六月,成书”。《玉海》卷四六“嘉祐《新唐书》”采宋《国史志》文,陈述其成书经过最详。兹不赘录。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题皇朝嘉祐中曾公亮等被诏删定。仿《隋书》分题之例,题欧阳修撰纪、志,宋祁撰列传。《新唐书·礼乐志》的资料涉及唐代政治、礼制、音乐和历史等各个方面,故其史料来源伴随《新唐书》资料准备全过程。仁宗朝图籍大备崇文馆,为《新唐书》的纂修提供了大量资料,《宋史》卷二○四《艺文志》著录“王尧臣、欧阳修《崇文总目》六十六卷”。修《新唐书》者,王尧臣、宋敏求、欧阳修等皆为《崇文总目》编撰者,故《崇文总目》中著录的唐代礼类、乐类和史类著述皆为《新唐书》修史时的资料范围。
在《新唐书》长达十七年的纂修过程中,所任命撰修官和提举官迁徙无常。钱大昕的《修唐书史臣表》共二十人之多,他们是曾公亮、宋祁、欧阳修、宋敏求、王尧臣、杨察、赵概、张方平、余靖、赵师民、何中立、范镇、邵必、贾昌朝等。故《新唐书·礼乐志》的具体纂修人则须一一考订。 《新唐书》撰修的职能分工,前人已有讨论。《新唐书纠缪》称“《天文》、《律历》、《五行志》,出于刘羲叟,《方镇》、《百官表》出于梅尧臣,《礼》、《兵》志出于王景彝。”《明史稿·史例议》云:“昔宋修《唐书》,欧阳修撰《纪》、《志》、《表》,宋祁撰《列传》,刘羲叟撰《天文》、《律历》、《五行志》,梅尧臣纂《方镇》、《百官表》,王景彝撰《礼仪》、《兵志》。”清《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六史部正史类云“《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宋欧阳修奉敕撰”,“《宋史·吕夏卿传》称《宰相世系表》夏卿所撰”,又称“吕夏卿私撰《兵志》,见《晁氏读书志》;宋祁别撰纪志,见王得臣《麈史》。”诸讨论皆末涉及《新唐书·礼乐志》的编撰。
下面先分别论述《新唐书》的修撰分工,然后确立《新唐书·礼乐志》的主要撰修者,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他们的礼乐思想。 (1)宋祁负责列传。《宋史·宋祁传》:“修《唐书》十余年,自出亳州皆以稿自随,撰列传百五十卷。”《宋会要辑稿》第七十册:“皇祐三年三月四日诏新差知亳州翰林侍读学士兼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宋祁授集贤殿修撰,以故事,史馆修撰不外领,故易之也,仍就任刊定新编《唐书》。”《宋会要辑稿》第七十册《职官十八》,清徐松辑,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第2794页。 (2)吕夏卿撰《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并整理唐至五代所存诸司案牍。《宋史》卷三三一《吕夏卿传》:“创为世系诸表,于《新唐书》最有功云。”至和二年十月因欧阳修奏以“西京内中省、寺、留司、御史台及銮和诸库,有唐朝至五代以来奏牍案簿尚存”,遂受命“诣彼检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一仁宗至和二年十月庚戌。编修《唐书》成,直秘阁、同知礼院。吕夏卿另撰《唐书直笔新例》一卷,《兵志》三卷,皆是对《新唐书》的补充。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三论《唐书直笔新例》,言吕夏卿重史实不重褒贬,其史观与欧阳修颇异,故《唐书直笔新例》是对《新唐书》的间接批评。其云:
“夏卿于仁宗朝预修《唐书》,故作此例。今以《新书》考之,殊不相应。??欧公《本纪》颇慕《春秋》褒贬之法,而其病即在此。夏卿《新例》益复烦碎非体。史家纪事唯在不虚美,不隐恶,据事直书,是非自见。各若出新意,掉弄一两字以为褒贬,是治丝而棼之也。” (3)梅尧臣撰《方镇》、《百官》表,另独撰《百官志》。梅尧臣因著《唐载》26卷,“故补正旧史阙谬,乃命编修《唐书》”。《欧阳文忠公居士集》卷三三《梅圣俞墓志铭》。见《欧阳修全集》第235-236页。他于唐书上呈前两个月卒,故《进唐书表》无其名。 (4)刘羲叟专修《律历》、《天文》、《五行》三志。刘羲叟乃受欧阳修推荐入官。《宋会要辑稿》第五六册《崇儒》云:“庆历五年闰五月龙图阁直学士欧阳修上泽州进士刘羲叟注释司马迁《天官书》及著《洪范灾异》,召试舍人院,命以为试大理评事。”《宋会要辑稿》第五六册《崇儒五》第2257页。《宋史》卷四三二《刘羲叟传》称其:“精算术,兼通大衍诸历。及修唐史,令专修《律历》、《天文》、《五行志》。”
(5)欧阳修主持《帝纪》、《志》、《表》,并笔削定稿。其《帝纪》文和各《志》序言为欧阳修独立完成。故《新唐书》纪、志题为欧阳修撰。
(6)除以上分撰有记载的撰修者之外,欧阳修编写纪、志的主要助手应是范镇、王畴、宋敏求——实际上,是范镇、王畴、宋敏求协助欧阳修完成本纪与礼乐、仪卫、车服、地理、选举、兵、食货、刑法、艺文等九志。谢保成:《北宋前中期的唐史研究与〈新唐书〉重修中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4期,第109页。
《新唐书》上书后,欧阳修曾公允地说明《新唐书》修撰者每人的工作。嘉祐五年七月庚子《辞转礼部侍郎札子》有云:“凡兴修书官,并均睿泽。窃缘臣与他修书官不同,检会宋祁、范镇到局,各及一十七年,王畴一十五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并各十年已上,内列传一百五十卷,并是宋祁一面刊修,一部书中,三分居二。范镇、王畴、吕夏卿、刘羲叟并从初置局便编纂故事,分成卷草,用功最多。如臣者,盖自置局已十年后,书欲有成,始差入局,接续残零,刊撰纪志六十卷。是臣到局月日不多,用功最少,今来一例受赏,臣实愧心。”欧阳修:《表奏书启四六集》之《辞转礼部侍郎札子》。见《欧阳修全集》第692页。王珪代仁宗作《翰林学士欧阳修修〈唐书〉成免恩命不允诏》称《新唐书》成乃欧阳修“笔削”之功。文源阁四库本《华阳集》卷十七。欧阳修再次辞谢。
也就是说,辅助欧阳修修十二志的实为王畴、范镇、宋敏求、刘羲叟四人。而刘羲叟专修《天文》、《律历》、《五行》三志,这样其余九志则为范镇、宋敏求和王畴辅助而成。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五总述《新唐书》之分工:“本朝修《唐书》,曾鲁公提举、欧阳公分修《帝纪》,宋祁公修《列传》,而《志》、《表》乃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分修。”此说必须补充的是,欧阳修除分修《帝纪》外,还完成了各《志》之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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