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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观众席和主席台平均水平/垂直照度
(1)主席台平均水平照度值(lx)——测量、计算值; (2)观众席平均水平照度值(lx)——测量、计算值;
(3)电视转播状态观众席前排最小垂直照度值(lx)——测量、计算值。
1.3 体育场馆灯光照明系统的现场检测工作流程
在体育场馆赛事灯光照明系统的现场检测中,检测工作操作流程是否合理、正确也是保持现场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的一个关键检测步骤,通常体育场馆灯光照明系统的现场检测工作流程,可参考下面的步骤来进行。
(1)与业主及设计施工方确定检测要求,按设计图纸确定场地测点位置,根据场地相关标准确认、编制测点图、测点灯光位置示意图及原始记录表格。
(2)开启灯光使用模式后,应预热30分钟以上,然后再进行测量,检测时应避免人员遮挡和反射光线的影响。
(3)测量使用前现场供电电压,电源电压应保持稳定,灯具输入端电压与额定电压偏差不宜超过5%。
(4)按照测点图计算、划分测量场地测量、计算网格。
1)划定场地网格时,可采用将30mm×200mm纸条浸湿或不浸湿粘贴在地(板)面,形成一个测量计算网格的4个边上的方式即可,在室外草坪或塑胶跑道上可用胶带粘贴纸条,或者采用插置小旗杆标志的方式。
应注意在冰场场地上所用标示的纸条,应采用塑面纸条直接放在形成的一个网格的4个边上,以避免纸条冻结在冰面上,影响冰面比赛要求的光洁度。
2)划定游泳、跳水池网格时,可采用将纸条浸湿粘贴在池边,形成一个测量计算网格的4个边上的方式即可。测量时,按照池边的垂直、水平标示纸条定位测量网格。
(5)按选定位置进行观众席、主席台水平、垂直照度测量。
(6)测量、记录现场检测环境的温湿度、气象、场地颜色、座席/周边主要颜色、现场测量环境时间。
(7)按测点位置进行现场显色指数测量,记录现场环境的主要颜色、测量前后的供电电压。
(8)按测点位置进行现场色温测量,记录现场环境的主要颜色、测量前后的供电电压。 (9)按测点位置进行水平、垂直五个方向的移动照度测量。
对于游泳跳水池:
1)水面、水下测量方式同地面;
2)跳(板)台面测量,按照台面上、下至水面的空间,按照空间距离对上、下、高、中、低的分段点上,进行测量。
(10)按选定测点进行照度均匀度梯度测量。 (11)固定摄像机(主、辅)机位的法线方向测量
以现场测点为基准,用照度计对准在法线方向上各机位主、辅摄像机镜头的光轴,进行一个测点三个面(正面及左右两侧)的水平、垂直照度测量。
(12)根据现场对场地眩光的运动员感受或按预设规定确定测点,进行眩光测量 1)测量每个测点的场地平均水平照度,每网格选三个点测量,记录中间值; 2)测量每个测点5个观察方向的观察者眼睛上的照度,记录每个方向上的照度值以及观察点的水平坐标值、视角值。
(13)测量使用后现场供电电压。
(14)按应急照明模式,选定位置进行观众席、主席台、运动场地安全照明测量。 2 体育场馆灯光照明系统照度、眩光的检测方法 2.1 体育场馆灯光照明水平、垂直照度的检测 2.1.1 移动摄像机照度测点选择
(1)移动(摄像机不固定)摄像照度应在规定的比赛场地上进行测量,对于照明装置布置完全对称的场地,可只测l/2或1/4的场地。在非对称检测场地中,可在全场选择有代表性位置的测点。
(2)矩形场地照度计算和测量网格点按图1确定。
1)d1,dw按下列方法确定:当ι,ω不大于10m时,计算网格为lm;当ι,ω大于10m且不大于50m时,计算网格为2m;当ι,ω大于50m时,计算网格为5m. 2)测量网格点间距宜为计算网格点间距的2倍。
(3)具体划定场地网格时,可采用将30mm×200mm纸条浸湿或不浸湿在一个测量计算网格的4个边上的方式即可,在室外草坪或塑胶跑道上可用胶带粘贴纸条,草坪上也可以用小彩旗插标。
冰场场地上所用标示的纸条应注意,采用塑面纸条直接放在一个网格的4个边上,以避免纸条冻结在冰面上,影响冰面比赛要求的光洁度。
(4)检验报告中应绘制的1/4场地照度检测点布置示意图参见图2.
(5)各类不同比赛项目的场地测点选择的具体要求,可参见JGJ 153-2007《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第8章“8.2照度测量”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1.2 固定摄像机照度测点选择
(1)固定(摄像机固定)摄像照度的应在规定赛事项目的比赛场地上进行测量,现场未设置固定机位时,应按照JGJ153-2007 附录A规定适当选择有代表的2~4个主、辅摄像机机位。主摄像机通常放在赛场中心主看台上较高处的重要位置;辅摄像机在看台两端较低处或地面位置。现场设有固定机位时,应选择各方位上、有代表性的主/辅摄像机固定机位位置进行测量。
图3是排球赛事场地现场在未设置固定机位时,选择有代表的3个主、辅摄像机(CAM1、CAM2、CAM3)机位的固定摄像机法线方向照度检测点示意图。
(2)主、辅摄像机固定机位摄像照度测量点的选择,固定主摄像机应选择检测场地全场有代表性位置的9个或多个测点;固定辅摄像机应选择检测场地中有代表性位置的半场或重要区域的6个或多个测点。图4是固定主、辅摄像机法线方向照度检测点示意图。
2.1.3 照度测量
(1)移动(摄像机不固定)摄像水平、垂直照度的测量
移动(摄像机不固定)摄像照度测量水平照度时,照度计受光面应平放在场地网格中心上方的水平面上(或者测量垂直照度时的高度相等),按照中心点法测量,测量高度可取1m.测量时在场人员必须远离光电接受器,并应保证其上无任何阴影。
(2)固定(摄像机固定)摄像水平、垂直照度的测量
在场地设有固定使用的摄像机时,固定(摄像机固定)摄像照度的主/辅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均取1.5m.
测量时,以现场测点为基准,以0°水平坐标对准主席台方向、与主席台座席平行,在0~360°水平坐标范围内,用照度计对准法线方向上各机位主、辅摄像机的镜头位置(照度计光电接受面的法线方向必须对准摄像机镜头的光轴),在一个测量网格范围内,按相等水平间隔选取A、AB、AD三个观察面方向的测点,记录测点上的水平、垂直照度测量值,以及观察点的水平坐标值、视角值(GB/T 5700-2008 6.1.1.1)。摄像机法线方向照度测量网格中测量位置、测量方法示意图参见图5.
(3)室外体育场测量时,应注意现场天气环境的云雾遮挡状况,记录检测前、检测后无灯光照射时的现场环境照度和气象状况,用于参照“JGJ 153-2007”条文说明4.2.2表17中的光衰减系数,修正照度测量值。
(4)测量垂直照度时,用照度计光电接受面的法线方向必须对准摄像机镜头的光轴(未设固定摄像机时,可选择看台上固定摄像机机位的预计范围上的位置点),应利用瞄准器用“眼睛—瞄准器准心—摄像机镜头位置”的3点一线测量的方式,再读取、记录该测点上的视线方向的仰角值。图6是3点一线测量示意图,图7是测点上用照度计光电接受面的法线方向对准摄像机镜头的光轴的仰角示意图。
2.2 体育场馆灯光照明眩光指数的检测
眩光测量至今尚无统一的测量仪器,一般可通过测量观察者眼睛上的照度来计算光幕亮度,最后求出眩光指数GR(JGJ 153-2007条文说明8.3.2)。因此,在体育场馆灯光照明眩光指数的检测中,实际所用测量观察者眼睛上的照度的方式有多种,但不同测量方式的检测结果基本相近。为了获取最高程度眩光以及相应眩光区域内的检测参数,参照GB/T 5700-2008 5.2.2条文规定,我们采用以直视型观察望远镜,观察现场测量点观察者眼睛上眩光照度的测量方法。
2.2.1 比赛场地眩光测量点确定
(1)比赛场地眩光测量点选取的位置和视看方向应按安全事故、长时间观看及频繁地观看确定,以及按运动项目和灯具布置照度最重要的位置选取。
(2)比赛场地眩光测量点按比赛场地对称时,在场地均匀布点(一般为4~11个点)进行测量。在非对称检测场地中,可在全场选择有代表性位置的6~11个测点。
(3)具体划定测点位置时,可利用照度测量照度检测点网格选择检测场地测点位置,或采用标准观察者位置。
(4)检验报告及现场检测中应绘制的1/2足球场地眩光检测点示意图见图8. (5)不同专业赛事比赛场地眩光测量点的选择,可按JGJ 153-2007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确定。
2.2.2 比赛场地眩光的测量
(1)眩光测量应测量主要视看方向观察者眼睛上的照度,测量中应按照照度计在测量范围内的稳定显示值,取其观测点上各视看方向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作为该场地的眩光评定值记录数据;同时,应记录测量点相对于光源的位置和环境特点。
(2)根据现场对场地眩光的感受或在规定测点上,进行眩光测量。眩光测量点的测量方法一般是按1.5m高、以0°水平坐标对准主席台方向(参见图9(a))、与主席台座席平行,在0~360°水平坐标范围内,按一定数量角度间隔转动、选取一定数量的观察方向测点位置(一般选取5个测量点位),采用视线方向低于眼睛高度、看到背景是被照场地的视角范围进行内测量,测量使用的眩光照度直视型观察望远镜观察,水平坐标值、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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