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西政民诉2010综合模拟试卷 - 7 - 19
1.答案要点:一般地域管辖的概念(1分);原告就被告原则(2分);一般地域管辖的特别规定(2分)。具体内容参见教材第80~82页。
2.答案要点:提出的主体不同(1分);性质不同(2分);目的不同(1分);对抗的方法不同(1分)。具体内容见教材第148~149页。
3.答案要点:调解书的生效时间(1分);调解书生效后终结诉讼程序(1分);调解书生效后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不得再行起诉(1分);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1分);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1分)。 五.论述题
1.答案要点:债权人会议的概念(1分);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组成(3分);债权人会议的职权(3分);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效力(3分)。详细内容见教材328~330页。
2.答案要点: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2分);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相比具有的特点(4分);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与国内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4分)。具体内容见教材第366~367页。 六.案例分析
1.八位学生与运输公司之间是因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八位学生应向甲市或乙市法院起诉(4分)。
2.甲市和乙市法院都有管辖权,八位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选择了哪个法院,案件的管辖权就由该法院行使(4分)。
3.如果八位学生向两个法院都递交了起诉状,那么哪个法院最先立案,该案就由哪个法院管辖(4分)。
4.如果八位学生向两个法院都递交了起诉状,两个法院立案的先后时间无法区分,由两个法院经协商,确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4分)。
5.如果这两个法院协商,未能确定一个法院来行使管辖权,则由这两个法院报请其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4分)。 6.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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