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法PPT5大税种所有例题亲!!!
(1)销项税额:180000×17%+120000×17%+ ×17%=53608.12(元) (2)进项税额:51000-50000×17%=42500(元) (3)应纳税额:53608.12-42500=11108.12(元)
例8:某厂当月发生以下业务,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8万元;
(2)为某宾馆制作家具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以分期收款方式结算
货款,合同规定本月应收不含税货款12万元,月末实收8万元;
(3)从学校收购一批旧桌椅,收购价2000元,加工后出售,开具普通发票上注
明销售额17550元,另收取运费400元;
(4)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税金51000元,企
业将其中的5万元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
【例题】某卷烟厂向农场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支付款项5万元,其中包括了按照专卖局规定价款支付的收购价款4万元、价外补贴和打包费等1万元。该卷烟厂按照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另外向运输公司支付该批烟叶运输费200元,计算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和这批烟叶的采购成本。 【解答】
收购金额=40000×(1+10%)=44000(元)
进项税额=44000×(1+20%)×13%+200 ×7% =6878(元) 采购成本=40000+10000+ 44000×20%+200-6878 =52122(元)
【例题】假定某商业企业从厂家购买家用电器每台2000元(不含税),该商业企业又以同样价格2000元/台卖给消费者;厂家给商业企业返利200元。试计算商业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解析】
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200÷(1+17%)×17%=29.06(元) 应纳增值税:
2000×17%-(2000×17%-29.06)=29.06(元)
【例题】假定本月非正常损失产成品一批,成本5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8万元,该产成品中使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占产品成本的比例为50%,试计算对当期应纳增值税的影响。 【解析】
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50000×50%×17%=4250(元)
二、消费税
【例题】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按自产自用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厂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
【例题】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轿车和小客车,小轿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小客车不含税出厂价为6.8万元。5月发生如下业务:销售小轿车8600辆,将2辆小轿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销售小客车576辆,将本厂生产的10辆小客车移送改装分厂,将其改装为救护车试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假定小轿车和小客车的税率均为5%) 【解答】(8600+3)×12.5×5%+(576+10)×6.8×5% =5576.12(万元) 【例题】
某啤酒厂自产啤酒10吨,无偿提供给某啤酒节,已知每吨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试计算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为220元/吨,成本利润率为10% ) 【解析】
①应纳消费税=10×220=2200(元)
②应纳增值税=[10×1000×(1+10%)+2200]×17% =2244(元)\\
【例题】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成本利润率为10%,不考虑进项税)。 【解析】
①应纳消费税: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2000×0.5=1000(元)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 [12×2000×(1+10%)+1000]÷(1-20%)×20%=6850(元) 应纳消费税:1000+6850=7850(元) ②增值税: [12×2000×(1+10%)+7850] ×17%=5822.5(元)
【例题】某化妆品公司长期委托某日用化工厂加工某种化妆品,收回后以其为原料继续加工生产化妆品销售。委托方一直按同类化妆品每千克60元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本月公司收回加工好的化妆品3000千克,当月销售连续生产的化妆品800箱,每箱销售价格600元,月底结算:月初库存委托加工化妆品2000千克,价款12000元,月底库存1000千克,价款60000元,试计算当月该公司销售化妆品应纳消费税税款。
(1)当月应纳税额:600×800×30%=144000(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委托加工已纳税款: (2000+3000-1000)×60×30%=72000(元) (3)应纳消费税:144000-72000=72000(元)
【例题】某摩托车生产企业,2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80万元、增值税81.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运输费用48万元,取得货运发票;
(2)向国外销售摩托车800辆,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在国内销售摩托车3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3)发生意外事故,损失上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
试计算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出口退税(增值税退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
(1)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81.6+48×7%-(32.79-2.79)×17%-2.79÷(1-7%)×7-400×(17%-13%)=63.65
(万元)
(2)应纳增值税:150×17%-63.65=-38.15(万元) (3)当月免抵退税额=400×13%=52(万元) 当月应退增值税=38.15万元
(4)应纳消费税:150×10%=15(万元)
【例1】某粮食白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1200箱,每箱10斤,不含税售价240元(内含包装物价款10
元),另收取运输费2340元;
(2)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散装粮食白酒2吨,每吨成本9000元,成本利润率
为10%;
(3)春节发给本厂职工80箱,向客户赠送20箱;
(4)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4吨,每吨收购价格3000元,企业将其直接委托
某单位加工成白酒,取得加工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3000元,加工单位代垫辅助材料1500元。当月企业将收回的500斤白酒勾兑成低度白酒1000斤出售,取得不含税价款25000元。
试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酒厂1月份应纳消费税。 (1)
240?1200?20%?2340?20%?1200?10?0.5?64000(元)1?17%
2?9000?(1?10%)?4000?0.5?20%?2?2000?0.5?7450(元)1?20%(2)
(3)(80?20)?240?20%?100?10?0.5?5300(元)
(4)25000×20%+1000×0.5=5500(元)
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
12000?(1?13%)?1500?3000?500?0.5?20%?500?0.5?4047.51?20%
(5)应纳消费税: 64000+7450+5300+5500 = 82250(元)
【例2】某卷烟厂委托某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为60000元。烟丝加工完毕,卷烟厂提货时支付加工费3700元,并支付了消费税税款。卷烟厂将这批烟丝的一半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0万元,将另一半加工成20标准箱卷烟出售,取得含税销售额为994500元。试计算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
(1)代收代缴税款:(60000+3700) / (1-30%) ×30% =27300 (元) (2)销售卷烟:994500/(1+17%)×56% +20×150 =479000(元) (3) 应纳税额:479000-27300×50%=465350(元) 【例3】某汽车制造厂当月发生以下业务:
(1)外购汽车轮胎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本月领用了50%;
(2)进口发动机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300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35%,入关后
支付运费1万元;
(3)销售小轿车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400万元,月末货款尚
未收到;
(4)销售达到污染排放标准的小轿车,取得价税合并价款234万元;
(5)应客户要求,用自产小轿车的底盘改装一辆小汽车,收取价款13万元,另收
取改装费2万元。
试计算该汽车厂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5%)。 (1)应纳消费税: 400×5%+234/(1+17%)×5%×(1-30%)+(13+2)/(1+17%) ×5%=27.64(万元) (2)销项税额: 400×17%+ ×17%+ ×17% =104.18(万元) (3)进项税额: 100×17%+(300+300×35%)×17%+1×7% =85.92(万元)
(4)应纳增值税:104.18-85.92=18.26(万元)
【例4】某中外合资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香精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 万元, 该公司将其中10万元香精委托某日化厂加工化妆品,本月收回并支付加工费及增值税金,日化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并开具了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6万元(包括代垫的辅料1万元)。该公司将收回的化妆品80%售给某特约经销商,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万元,货款已收到。另动用外购香精18万元、委托加工收回化妆品的10%,生产成套化妆品出售,专用发票已开出,价款90万元。
试计算化妆品公司和日化厂各自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1)日化厂 ①代收消费税: ×30%=6.68(万元) ②应纳增值税:6×17%=1.02(万元) (2)化妆品公司 ①应纳增值税: (40+90)×17%-30×17%-1.02=15.98(万元) ②应纳消费税: 90×30%-18×30%-6.68×10%=20.932(万元) 【例5】某木材厂2010年10月份业务如下:
(1)生产加工一次性木筷,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4万元;生产加工桌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5万元;生产加工实木地板价税合计收取价款10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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