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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塑料行业VOCs整治标准
是否类别 内容 序号 总图 布置 原辅 物料 现场 管理 工艺 装备 判断依据 符合 1 2 3 4 5 6 7 易产生粉尘、噪声、恶臭废气的工序和装置应避免布置在靠近住宅楼的厂界以及厂区上风向,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满足环保要求。 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塑料作为生产原辅料。 进口的废塑料应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塑料》(GB16487.12-2005)要求。 增塑剂等含有VOCs组分的物料应密闭储存。 涉及大宗有机物料使用的应采用储罐存储,并优先考虑管道输送。★ 破碎工艺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 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选用密闭自动配套装置及生产线。★ 破碎、配料、干燥、塑化挤出等易产生恶臭废气的岗位应设置相应的废气收集系统,集气方向应与废气流动方向一致。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设置相应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但需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可。 破碎、配料、干燥等工序应采用密闭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法做到密闭部分可灵活选择集气罩局部抽风、车间整体换风等多种方式进行。 塑化挤出工序出料口应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出料口水冷段、风冷段生产线应密闭化,风冷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 当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时,排风罩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除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外,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 采用生产线整体密闭,密闭区域内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0次/小时;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小时。 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 废气处理设施满足选型要求。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进行专门的有机废气治理,但需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可。 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要求。 8
8 污染 防治 废气 收集 9 10 11 12 13 14 15 废气 治理 是否类别 内容 序号 判断依据 符合 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包括环保人员管理制度、环保16 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废气例行监测制度等。 内部 设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有效落实环境保护及17 管理 相关管理工作。 18 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等。 环境 加强企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建立完善的“一厂一19 管理 档案 档”。 管理 20 VOCs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完整,定期更换VOCs治理设备的吸附剂、 催化剂或吸收液,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 企业应根据废气治理情况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每年定期对废气环境 21 总排口及厂界开展监测,监测指标须包含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 监测 废气处理设施须监测进、出口参数,并核算VOCs去除率。 说明:1、加“★”的条目为可选条目,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明确整治要求; 2、整治期间如涉及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政策进行了修订,则按修订后的新标准、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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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适用处理工艺一览表
投资成本(以VOCs处理技术名称 效率参考 计) 需定期测定臭氧发生器出口浓臭氧氧化>75% 法 行检测 低温等离60~70% 子(DBD) 紫外光催30~40% 化氧化 吸附+催化>90% 燃烧 上装置内一次装填活性炭量>活性炭纤90% 维吸附 定期更换活性炭,保留全年活性炭后买和废活性炭处理记录 注:此处企业规模仅为相对概念,建议产量<3000t/a为小型企业,产量>5000t/a为大型企业。
技术要求或管理要求 1万Nm3/h备注 适用于中型度,并定期对废气出口浓度进70万元 企业 需定期清洗电极组件,原则上30万元以上 每年不少于4次 需定期检查电压、电流,并定20万元 期更换灯管 100万元以需定期更换活性炭和催化剂 上 适用小型企业 适用于小型企业 适用于大、中型企业 一个月量,定期进行废气监测,60万元 适用于中型企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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