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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的通知
余卫字〔2009〕61号
渝水区卫生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自2002年启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取得明显成效。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质量得到提高,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运行总体平稳。但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很好履行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职能,双向转诊工作进展缓慢,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率都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未能有效实行一体化管理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落实社区公共卫生各项职能,推广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分工协作,解决我市当前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的《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财社[2008]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江西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卡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赣卫妇社发[2008]16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一体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应范围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新余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要求,同时结合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隶属关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应范围具体如下:
(一)城南胜利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城南人民南路、城南东街、城南四眼井、城南锦龙路、城南康盛三师、城南康居路等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城北仙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城北长青南路、城北燕子山、城北西家山、城北康乐新村青年路、城北竹山南路青泉地勘、城北北湖西路明珠等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三)城北沙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城南站前车站、城南百花湖人民北路、城北竹山路、城北劳动北路月亮湾等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四)城北仰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城北长青北路北湖星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五)袁河白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经济开发区孔目江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管理范围内暂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暂无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六)袁河沿江路修建、公园北村沁园路和城北劳动北路铁路三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因可以同时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一类和二类项目,暂无与之对应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职责要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2、每月组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督导,每年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3、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形象宣传,统一组织开展义诊、咨询和健康教育等公益活动;
4、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电子健康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5、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上开展相关协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2、按时参加每月例会,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每
季度业务督导;
3、积极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义诊、咨询和健康教育等公益活动;
4、应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按要求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情况录入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二类项目工作;
5、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上开展相关协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利用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为辖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将慢性病随访、健康教育计划、总结、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栏、知识讲座、播放影音资料、健康咨询,下同)等有关工作情况录入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到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30%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信息录入工作,同步完成慢性病随访、健康教育计划、总结、健康教育活动等有关工作情况的录入工作;今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50%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录入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65%以上辖区居民的健康档案的信息录入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尊重辖区内免费体检对象意愿的前提下,动员、组织辖区内的体检对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体检,同时在本单位操作系统中添加一个业务操作用户,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于录入免费体检信息。
(三)对在免费体检或诊疗过程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属社区卫生服务站管辖区内的慢性病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前提下,转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管理,并将该患者电子健康档案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慢性病随访工作职责,经区级卫生部门考核后按规定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指定专人负责一体化管理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在健康教育、卫生信息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慢性病管理、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管理、免费体检、基本医疗等工作上广泛开展协作,实行双向转诊和一体化管理。具体方式方法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效率,确保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联系,积极探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对应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探索出具有我市特点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新模式,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推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结算补助资金,工作突出、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考核基本合格的,按要求扣减30%的补助资金;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结算补助资金,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取消其社区卫生服务执业资格,收回对其配发的所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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