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参考]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docx
优质参考文档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财务、审计和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有对各类风险进行判断与管理的经验。
第十九条ⅩⅩ行监事会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和管理,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
第二十条ⅩⅩ行监事会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代表国家对ⅩⅩ行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实施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指导ⅩⅩ行内部审计和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的工作,并有权要求上述内部监督部门协助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有权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必要信息,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等。监事会主席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可以聘请外部机构就相关工作提供专业协助。
第二十一条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董事会秘书及银监会行政许可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审计官、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职位。ⅩⅩ行调整首席风险官应当得到董事会批准,并向银监会报告调整原因。
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高级管理层应当按照ⅩⅩ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确保ⅩⅩ行经营发展与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其他政策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循诚信原则,忠实勤勉履职,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包括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本行的商业机会、接受与本行交易有关的利益等。
第四章风险管理
优质参考文档
优质参考文档
第二十三条ⅩⅩ行应当深入分析“三农”领域风险特点,构建与本行职能定位、风险状况、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置。
第二十四条ⅩⅩ行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体系,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分支机构业务条线、风险条线和内部审计条线的垂直管理,设立独立于业务经营条线的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由其牵头履行风险管理职责。风险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协助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重要风险并报告风险变化及管理情况; (三)持续监控风险偏好、风险限额以及其他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对突破风险偏好、风险限额以及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及时预警、报告并处理;
(四)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G五条ⅩⅩ行应当结合本行业务特点制定风险管理政策,设定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政策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后评价和必要的调整。
第二十六条ⅩⅩ行应当遵循风险管理实质性原则,充分考虑金融业务和金融风险的相关性,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会计并表、资本并表和风险并表管理范围,并将各类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业务纳入并表管理范围。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做好ⅩⅩ行及附属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设计和实施工作,指导附属机构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并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
第二十七条ⅩⅩ行应当建立覆盖各类风险的风险分析与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种类、报告频率,并按规定的报告路径进行报告。风险分析应当按照风险类型、
优质参考文档
优质参考文档
业务种类、支持领域、地区分布等维度进行,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分析报告至少包括业务经营情况、风险状况、风险发展趋势、异常变化原因和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等内容。总行及分支机构的季度和年度风险分析报告应当按要求分别报送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二十八条ⅩⅩ行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补偿方式,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
(一)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决策程序和管理信息系统,明确尽职要求,建立覆盖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以及并表口径的统一授信制度,将具有授信性质和融资功能的各类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体系。
树立绿色金融理念,严格遵守环保、产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充分评估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将评估结果作为授信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结合业务对象的特点建立客户评级体系,将其作为授信客户选择和项目审批的依据,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监测以及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政策提供基础。
(三)执行银监会有关授信集中度监管要求,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授信集中度情况。
(四)建立覆盖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表内外业务的全口径资产质量分类及拨备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并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五)综合运用追偿、重组、转让、核销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暂时无法处置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应当根据政策性业务管理职责认定责任,做好不良资产账务管理,确保不良资产债权法律手续完备。
第二十九条ⅩⅩ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有效控制各项业务的市场风险,确保可持续经营。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优质参考文档
优质参考文档
第三十条ⅩⅩ行应当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总体发展战略相统一,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体系,采用适当的风险计量技术和方法,计量所承担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运用有效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缓释。
第三十一条ⅩⅩ行应当建立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收集、跟踪和分析操作风险相关信息,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能力。从事跨业、跨境业务时,应当充分考虑法律、制度等方面差异,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ⅩⅩ行应当制定规范员工行为的相关制度,明确对员工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建立员工异常行为举报、排查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构建案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第三十二条ⅩⅩ行应当建立满足国家金融安全要求的信息科技架构、基础设施和网络信息系统,建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提高信息技术对经营管理的保障水平,确保安全、持续、稳健运行。
第三十三条ⅩⅩ行应当监测分析市场流动性情况,结合政策性业务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计划和信贷投放计划,控制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建立并完善适合本行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特点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十四条ⅩⅩ行应当主动、有效防范声誉风险,制定完善声誉风险监测机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第三十G五条ⅩⅩ行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合规管理,审核评价本行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确保符合法律、政策、规则和准则的要求,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
优质参考文档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