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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表应单独密封。
招标方可拒绝提前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可拒绝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
2.6.13
无效的投标
投标文件未密封。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和签字。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已收到撤销投标通知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有提供的投标书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或不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
2.6.14
投标文件的审查
开标后,招标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改。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修改。如投标方不接受上述修改,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投标资格。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议前,招标方将审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即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权。
重大偏离或保留权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招标方的权力和投标方的义务。而该重大偏离或保留权将影响投标方的竞争地位。
招标方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
招标方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6.15
对投标文件的评议
招标方将按第2.6.15条规定对被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评标。 评标是招标方的责任和权力,为集思广益、公平竞争,招标方将邀请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
中标商的确定是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报价、服务质量、进度、投标方的信誉、实力和业绩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的结果。报价最低的投标方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2.6.16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要求澄清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但对投标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2.6.17
保密原则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方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方以任何形式去影响招标方进行投标评议或授予合同工作的行为,该投标将被视为废标。
2.6.18
授标
投标评标结束,在招标方确认投标方所投标书能全面地、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价格合理,有资格能圆满履行合同后,招标方将把标授予中标商。
招标方在授标时有权修改投标方所提供的方案,有权对投标方所提供方案中要求人员配置数量予以调整,并相应增加或减少服务费。
招标方在授标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利。而且,无须向受到影响的投标方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须通知受到影响的投标方有关招标方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
2.6.19
中标通知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方将书面通知中标商其投标被接受。 在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方将通知落选的投标方其投标未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成立。
2.6.20
签订合同
中标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与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3
技术需求
3.1 交易所系统简介
交易所系统由一系列业务或技术架构相对独立子系统组成,如下图所示: 图中蓝色部分是NGES第一阶段的建设内容。本次测试的范围包括下述4个系统:
1. 交易后台 2. 交易前台 3. 交易所管理 4. 结算系统改造
NGES第一阶段主要建设以交易为核心的前台系统,由交易前台、交易后台、交易所管理3个子系统组成,它们组成了完整的交易系统,是NGES的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测试工作的重点之一。
新一代交易系统将支持交易所的业务模型,支持业务创新,为了先进的业务模型、新型的业务模式得以实现,与交易系统业务耦合较大,联系紧密的结算系统必须加以改造,以保障交易系统在新的业务模式下正常运转,为此我们在本阶段建设一个过渡性结算系统,它具备两个重要使命:其一,支持新一代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其二,为新一代交易所系统建设第二阶段建设新一代结算系统积累实践经验,奠定基础。另外衍生品交割系统也如同本阶段的结算系统是个过渡性系统,它主要是支持金融衍生品实物交割的需求。结算系统也是测试工作的重点,它与交易系统一样,涉及业务模型较为复杂,对业务理解能力要求较高,测试数据准备需求量较大。
新的业务模式,需要新的展现和新的对外服务的窗口,统计报表系统和会员服务系统就是这类系统,也是本阶段系统建设的内容之一。
NGES包括众多子系统,其中有很多基本数据和功能是众子系统公用的,如市场参与者信息(主要包括会员、客户等信息)、用户认证、权限管理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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