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员工手册范本2017版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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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 、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司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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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 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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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 第八十一条 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 贺仪 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 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 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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