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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
件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
须有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的实践经历,具有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
1.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完成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进修任务或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它继续教育、培训进修任务。
第四章 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 第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中等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与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具有较丰富的教书育人经验,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育人为本,注重将德育渗透到专业和学科教学各个环节,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经验,善于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开展深入细致、富有成效的思想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班级管理经验丰富,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或担任学校社团、兴趣小组、
课余专业训练指导教师3年以上,所指导的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素质作出重要贡献,受到学校表彰;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2.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过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指导过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任期内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因学校性质、办学规模、专业特点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专业、学科,应有其它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
3.积极参与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开设校级研究课、示范课4次或县(市、区)级2次或市级1次以上。
4.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或县(市、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称号;或被聘为市级以上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2年以上。
第十五条 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
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3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累计2个月以上),掌握本地区相关行业发展动态、产业调整与产业链形成趋势以及人才培养需求,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取得
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晋升)。师范类学校教师到小学、幼儿园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积极参与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取得较好成绩。
第十六条 教科研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过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项目1项以上,研究报告经校级以上鉴定和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与过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5名)。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经专家鉴定对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仅限视同1篇): (1)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专著3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省级以上规划或立项中职教材5万字以上,或出版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1部以上。
(2)教科研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教科研机构、有关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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