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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为支撑,从政府民事主体、政府行政主体、政府行政质量三方面进行政府信用建设。
法制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与政府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工作是执行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法律。
数据管理体系:确立信用数据标准;主要工作是参照国家电子政务和诚信体系的有关规定,先行建立先进和具有高度扩展性的政府信用数据收集和管理体系。
信用制度体系:形成与政府信用体系推进有关的信用制度,依法建立政府信用的运行机制,建立信用管理体制。
诚信管理体系:明确诚信活动中各个环境的监管;这是政府参与和主导社会诚信工作的关键。
培训教育体系:把诚信教育以制度化、体系化的方式推广;结合诚信系统建设的成果,加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和力度。
诚信惩戒体系:形成政府失信后的惩戒机制,在政府主要是推行诚信公示和失信责任追究制。
政府信用建设具体举措
通过建立政府信用公示机制与公示系统,以政府信用公告为龙头,以决策听证、行政透明、外部监督为政府信用公告信息基础,建立基于政府部门基础信用数据的政府信用数据平台,并以政府业务中应用信用产品为重要指标,按部门、分阶段完善政府信用公告中的内容,推动政府机构的诚信意识,形成政府信用风气。
政府信用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强化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和干部的信用意识,树立信用观念,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增强行政公信力,自觉维护政府的形象,取信于民,以积极组织、引导、推动和监督政府的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加快建设政府决策听证系统、政府信用救济系统等信用服务系统,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政府强化自身诚信建设的决心和行动。
积极推动政府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政策宣传等方面带头使用信用产品;通过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等实现透明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建立部门诚信监督和制约机制。要坚持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全过程,要通过部门自查、公众评定和系统考评定期推出政府机构各部门诚信报告,营造政府信用氛围。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部门行政执法形成制约,严厉查处执法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同时要健全社会对政府信用的监督制度。
以定期颁布政府信用公告为中心,以政府决策听证、行政透明、信用救济和外部监督为依托,建设由政府各部门与公众共同参与的政府信用公示机制。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与建设思路
在分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前,我们先对总体的信用服务产业链做如下分析:
社会信用体系关系链:信用服务产业是承载主体
如前面社会信用体系关系链图所示,社会信用体系是关于社会信用信息传输、使用、维护的制度体系。它是以信用服务产业为承载主体,以信用信息的为纽带,将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自然人等各个社会主体串接起来,各个主体发挥不同的作用。
信用服务产业链:信用信息有效传递
信用服务产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承载主体,它的主要作用是推动信用信息的有效传递。围绕传递的过程,信用服务产业也存在着不同的分工,但信用信息的传递的关键环节主要有三个:征信、加工、消费,由于缺乏制度保障,目前我国信用服务产业链的主要问题在征信环节的信息获取和信息提供上。
以上是一个总体的信用服务产业流程,但有以下两个关键因素是影响具体产业运转:
1. 征信客体:主要分为企业(法人)、自然人。 2. 征信服务目标:主要分为商业信用、金融信用。 参见如下对比表:
征信客体 征信信息 目标需求 信息分布 政府部门:60% 商业信用 商业合作 企业:20% 其它:20% 金融机构:50% 企业:20% 金融信用 金融信贷 政府部门:20% 其它:10% 金融机构:80% 金融信用 信用消费 其它:20% 需求分布 目前10%,美国等国家占到50% 商业秘密 目前90%,美国等国家占到50% 目前90% 个人隐私 信息保护 企业(法人) 自然人 我国国情分析:金融信用与商业信用需求并重 经济条件基本具备、制度法规严重欠缺
据有关征信需求理论,人均GDP达到900美元,市场即会产生征信需求,这是开展征信服务的理论起点。我国东部大部分地区人均GDP已经远远高于900美元,因此已经具备了相应的经济基础。
但是我国的现有的征信制度即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欠缺,其建立与完善预计在近两三年内也很难形成相应体系。
特别是我国的信息大部分都掌握在政府部门、银行等强势主体手
中,又没有象美国那样鼓励信息共享与开放的理念与法律基础,这就说明我国不能走美国的完全民营征信模式。
强化对大中企业的金融监管与发展中小企业信用经济需求并重
我国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抗击金融风险能力较弱,因此非常有必要针对大中企业建立公共的信贷登记系统,以服务于金融体系建设。
但是从我国的社会信用现实来看,大量的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现有的金融服务体系下公共信贷登记模式基本不会对中小企业形成帮助或者信用制约,而广泛存在的合同违约、商业欺诈等行为已经造成了我国总体企业的信用危机,降低了我国经济发展能力,削弱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部分信用需求迫切需要有力的商业征信机构支持,以形成有效的信用机制。
以上说明我国也不能单纯走欧洲的中央信贷模式。
信用服务产业亟需有力的征信机构支撑
前面已经说到,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现有的市场力量无法建立完成征信环节的建设。从数据流动的角度看,我国的信用行业发展确实缺乏必要的动力:消费不足决定了中介机构生存困难;中介机构生存困难决定了征信机构的生存危机,几乎没有像样的征信机构,征信机构的信息的数据质量较差;征信机构的缺失造成了整个国家的信用信息数据质量较差,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积累效应。因此我国发展信用产业,建立社会主义诚信体系的做法要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也要充分重视我国的传统和文化特色,在探索中大力促进信用产品的消费,政府要带头使用,培育市场;要尽快出台国家关于信用信息的基本法,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给信用行业带来活水源头;结合欧美的经验,在征信环节以政府促进为主,在信用产品生产环节以市场竞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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