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概述
意见未采纳的原因
?六安市环保局提出的,增加ⅠⅡ类放射源销售环节事故的问题。我厅认为,单纯的销售放射源不贮藏放射源,没有放射源丢失和失控的危险,不必增加。
?芜湖市环保局提出的增加事故分级明细和名词解释,我厅考虑在省环保厅发布的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中予以明确。?芜湖市环保局提出的,在编制依据中增加《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我厅认为,本预案不包含民用核设施,与上述依据无关。
预案章节
1.总则
2.应急组织与职责
3.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的等级划分4.报告与启动5.预警与响应6.应急处理7.沟通与宣传
8.安全与防护9.调整与终止10.评估与恢复11.应急能力维持12.预案实施
适用范围
1.Ⅰ类、Ⅱ类放射源在使用或运输过程中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发生急性重度放射病或人员急性死亡;
3.铀矿开采利用、伴生矿开发利用、乏燃料运输事故、放射性物质熔入金属等导致放射性物质泄漏或沾污,造成放射性污染事故;
4.核动力卫星、宇宙飞船等国内外涉核航天器坠落等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或在省外且影响到本省的事故;
5.发生地震、洪涝等大范围自然灾害时的放射源应急处理或处置;6.大型辐照装置放射源失控等可能引起大面积的公众恐慌的辐射事件;
7.脏弹攻击。
各部门职责?省环保厅负责组织核技术利用、伴生矿开发利用领域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提出保护公众和保护环境的措施建议。公众照射超过年剂量约束值的事故调查和处理。?省公安厅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警戒,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放射源收贮工作。负责受到脏弹攻击的事件应急处置,此类事件处置办法另行发布。?省卫计委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超过年剂量限值的事故调查和处理。?省财政厅根据财力状况统筹安排辐射事故应急经费。具体按部门预算管理程序办理。?省安监局参与工业企业人员受照事故处置,负责工业企业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超过年剂量限值的事故调查和处理。?省国防科工办负责配合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开展核动力卫星、宇宙飞船等国内外涉核航天器坠落事故的处置,参与国防科工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省检疫局负责安徽口岸范围内出入境人员和货物携带放射性物品或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发现、先期处置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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