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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麻醉恢复)患者处理常规
1. 术后患者返ICU接收程序
(1) 如有气管插管,接ICU呼吸机,建议模式SIMV+PS,建议参数FiO240%,PEEP3-5cmH2O,
f12次/分,Vt7-8ml/kg,PS10-12cmH2O (2) 监测生命体征
(3) 与麻醉科及外科医生交接病人术前、术中及引流管情况。 2. 术后患者开医嘱注意事项
(1) 原则上术中平稳的,液体总量1000-2000ml左右,术后当天不给予肠外营养(PN)。 (2) 当天急查血常规、肝肾功、DIC、心梗五项、血气分析、床旁胸片及ECG。次日晨查血
常规、肾功、血气分析。如有冠心病高危因素,也要查心梗五项。ECG注意有无心肌缺血表现,胸片注意气管插管及中心静脉导管位置。 (3) 术后抗生素使用:I类切口,使用一、二代头孢类抗生素预防用药,原则上禁止联合用
药或使用喹诺酮类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建议使用氨基糖苷类作为手术预防用药。24h停用。Ⅱ类手术切口(相对清洁手术),胃肠道手术可使用二、三代头孢类抗生素,预防用药时限应控制在48小时之内。胸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等深部大型手术,无并发感染者应在术后96~120小时内停用抗菌药物。凡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4) 术后抗凝:下肢手术患者术后24小时如无禁忌需给予低分子肝素抗凝以避免深静脉血
栓形成。 3. 与外科医生沟通:术后密切监测引流管情况,如出现引流突然增多>100ml/h或颜色新
鲜或生命体征波动(心率快、血压低),应第一时间通知手术医生,急查血常规,必要时手术部位超声除外出血。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诊治常规
(一)定义
1. 有明确诱因,新发或原有呼吸系统症状加重后1周内发病。
2. 胸部X线平片/胸部CT显示双肺浸润影,不能完全用胸腔积液、肺叶/全肺不张和结节
影解释。 3. 呼吸衰竭不能完全用心力衰竭和液体负荷过重解释。如果临床没有危险因素,需要用
客观检查(如超声心动图)来评价心源性肺水肿。
4. 低氧血症:根据氧合指数(PaO2/FiO2)确立ARDS诊断、并将其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度、
中度和重度3种。所在地海拔超过1000米时,需对PaO2/FiO2进行校正,校正后的PaO2/FiO2=(PaO2/FiO2)×(所在地大气压值/760)。
轻度:200 mmHg<PaO2/FiO2≤300 mmHg(PEEP≥5cmH2O) 中度:100 mmHg<PaO2/FiO2≤200 mmHg(PEEP≥5cmH2O) 重度: PaO2/FiO2≤100 mmHg (PEEP≥5cmH2O)
(二)ARDS与心源性肺水肿的鉴别诊断
(三)治疗常规 1. 原发病的治疗
是ARDS患者治疗基础,应尽快寻找原发病并予以彻底治疗。感染是ARDS的常见原因,也是ARDS的首位高危因素;而ARDS又易并发感染,所以除非有明确的其他原因,所有患者都应怀疑感染的可能。治疗上宜选择广谱抗生素。
条件允许,在与家属充分沟通知情同意后,应积极进行床旁支气管镜、CT等检查,协助明确病因、判断病情。 2. 纠正缺氧
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高PaO2。一般需高浓度给氧,使PaO2≥60mmHg或SaO2≥90%。轻症者可使用面罩给氧,但多数患者需使用机械通气。 3. 机械通气
一旦诊断为ARDS,应尽早进行机械通气。轻度和部分中度ARDS患者可试用无创正压通气(NPPV),无效或病情加重时尽快气管插管行有创机械通气。目前,ARDS的机械通气推荐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主要措施包括给予合适水平的呼气末正压(PEEP)和小潮气量。 1. PEEP 的调节应注意:①保证足够的血容量以代偿回心血量的不足;同时不能过量,以免加重肺水肿。②从低水平开始,先用5cm H2O,逐渐增加至合适的水平,争取维持PaO2大于60mmHg而FiO2小于0.6。一般PEEP水平为8~18cmH2O。
2.小潮气量,初始设置可6ml/kg理想体重,根据平台压具体调整潮气量,通常约6~8ml/kg,旨在将吸气平台压控制在30~35cmH2O以下。如患者肥胖、腹压高、胸水或限制性胸廓畸形,平台压可适当放宽。为保证小潮气量,可允许一定程度的CO2潴留和呼吸性酸中毒(pH 7.20~7.30)。ARDS患者选择通气模式尚无统一的标准,压力控制通气较容量控制通气更常用。其他可选的通气模式包括双相气道正压通气、压力释放通气等,并可联用肺复张法(recruitment maneuver)、俯卧位通气、ECMO等以进一步改善氧合。 4. 液体管理
在血压稳定和保证组织器官灌注前提下,宜轻度负平衡。 5. 其他治疗
糖皮质激素、表面活性物质、鱼油和吸入一氧化氮等在ARDS中的治疗价值尚不确定。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患者诊治常规
(一) AECOPD四阶梯疗法
1. 诱因的处理:包括感染、心衰、肺栓塞、气胸、胸腔积液、水电解质紊乱、过敏等。 2. 呼吸支持:包括普通氧疗、无创及有创通气。
3. 右心功能不全的处理:在控制感染及保证有效呼吸支持的前提下,右心功能往往
会明显改善。对于有明显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考虑使用利尿、扩血管等治疗。 4. 营养支持及并发症的处理。 (二)无创正压通气(NPPV)指征
1. 对AECOPD患者应用NPPV时,应注意意识、咳痰能力、血流动力学状态和主观及客
观配合能力。 2. 对于病情较轻(动脉血pH>7.35,PaCO2>45mmHg)的AECOPD患者宜早期应用NPPV。
3. 对于出现轻中度呼吸性酸中毒(7.25<pH<7.35)及明显呼吸困难(辅助呼吸肌参
与、呼吸频率>25次/分)的AECOPD患者,推荐应用NPPV。 4. 对于出现严重呼吸性酸中毒(pH<7.25)的AECOPD患者,在严密观察的前提下可短
时间(1-2h)试用NPPV。 5. 对于伴有严重意识障碍的AECOPD患者不宜行NPPV。
6. 对AECOPD实施NIPPV应配备必要监护设施以及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在应用NPPV
的早期应有专人床旁监护。 7. 在AECOPD应用NPPV治疗初期应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和血气,2-4小时仍无改善,则
考虑改换其他治疗方法。 (三)AECOPD患者有创正压通气指征
1. 危及生命的低氧血症(PaO2<50mmHg或PaO2/FiO2<200mmHg); 2. PaCO2进行性升高伴严重酸中毒(动脉血pH值≤7.20); 3. 严重的神志障碍(如昏睡、昏迷或谵妄);
4. 严重的呼吸窘迫症状(如呼吸频率>40次/分、矛盾呼吸等)或呼吸抑制(如呼吸频
率<8次/分); 5.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6. 气道分泌物多且引流障碍,气道保护功能丧失; 7. 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失败的严重呼吸衰竭患者。
(四)有创-无创序贯通气的切换点把握(肺部感染控制窗“PIC窗”)
AECOPD患者建立有创人工气道有效引流痰液并合理应用抗生素3-7天后,支气管-肺部感染多可得到控制,临床上表现为痰液量减少、粘度变稀、痰色转白、体温下降、白细胞计数降低、X线胸片上支气管-肺感染影消退,这一肺部感染得到控制的阶段称为“肺部感染控制窗”,出现PIC窗后若不及时拔管,则有可能随插管时间延长并发呼吸机相关肺炎(VAP);此时痰液引流问题已不突出,但呼吸机疲劳仍较明显,需要高水平的通气支持,此时撤离有创正压通气,继之行NPPV,可改善预后。
重症哮喘患者的处理原则
1.解除支气管痉挛:可应用β2受体激动剂、抗胆碱药物、茶碱类药物等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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