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2一建市政真题及解析
C、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有效,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并支付利息 D、垫资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没收 【答案】B
21、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 )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A、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施工企业 【答案】D
2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的材料不包括( ) A、规划、招投标、公安消防、环保部门的完整备案文件 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施工企业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D、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答案】A
23.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查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检测包括( )。
A.旁站检验 B.型式检验 C.平行检验 D.破损检验 【答案】B
24. 下列情形中,投标人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是( )。 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B.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日前表示放弃投标的 C.开标后被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
D.评标期间招标人通知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答案】A
25. 某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关于双方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分包单位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总承包单位应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C.总承包与分包单位就该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D.如果发生的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总承包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答案】A
26.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应由( )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建设单位 B.施工总承包单位 C.监理单位 D.各分包单位 【答案】B
27.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 A.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B.女职工在孕期内
C.女职工在哺乳期内 &, nbsp; D.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答案】D
28.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包括( )。 A.架子工 B.钢筋工 C.起重信号工 D.起重机械司机 【答案】B
29. 下列合同条款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 A.劳动报酬 B.试用期 C.保守商业秘密 D.福利待遇 【答案】A
30-----36 模糊看不清
37.要式合同是指( )的合同。
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 B.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 D.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题有新意。考核合同的分类:
(1)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是有名合同;否则为无名合同。 (2)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的,为双务合同;否则为单务合同。
(3)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为要式合同;否则为不要式合同。 (4)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为诺成合同;否则为实践合同。
38.下列不属于发包人义务的情形是( )。
A.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B.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C.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D.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企业进行详细说明 【答案】D
39.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变更的情形是( ) A.行政行为超越职权 B行政行为
C.被告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法定职责 D.行政处罚显失公平 【答案】D
40.施工企业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禁止施工处罚决定的,将由( )负责强制执行。
A.作出决定的公安消防机构 B.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解析】p302第2自然段(4)项。考核行政行为的强制性。
41.某施工企业向某玻璃厂发出购买玻璃的要约。要求玻璃厂5月20日之前确认,玻璃厂于5月25日答复同意。玻璃厂同意的行为应视为( )。 A.要约邀请 B.承诺 C.承诺意向 D.新要约 【答案】D
42.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其应当承担( )责任。
A.合同 B. 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 【答案】D
43.施工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约定“所有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管辖”。当该合同产生纠纷时,当事人( ) A.应当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只能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D.必须重新确定受诉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本题非常有趣,但疑似超纲。同时考核了民事仲裁的协议管辖和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
(1) 民事仲裁的协议管辖,要求双方具备明确、肯定的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7号)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
(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
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确定一家管辖法院。如无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错误,则依照第24条规定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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