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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制作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长沙市芙蓉区城档图文设计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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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长沙市芙蓉区城档图文设计工作室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长沙市建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建发[2004]331号文件和长城档[2007]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和管理,确保声像档案资料通过验收、符合工程竣工备案的要求,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工期: 进场进度:
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 )建设工程进行现场摄像、编辑制作工程
建设专题片和建设方照片档案整理。
三、甲方责任
1、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现场拍摄,配合乙方现场拍摄及安全工作,对于乙方提出需要提供资料配合时,甲方应于乙方告知起三日内给与落实。 2、甲方在工程竣工半月内将该工程专题片的解说词提交给乙方。 3、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四、乙方责任
1、严格按长建发[2004]331号文件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的要求,负责为甲方做好施工现场拍摄工作。
2、应及时提醒甲方在声像拍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确保声像档案收集的系统性、完整性及验收合格。
3、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认真做好专题片拍摄收集、编辑制作工作(具体的拍摄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一),确保相关声像资料的通过城建档案馆备案要求。
4、声像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提交照片档案2册5分钟专题片(电子版)给甲方。
5、乙方须保护甲方的声像资料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其他用途,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乙方有责任在甲方项目的工程档案竣工验收移交城建档案馆的过程中提供支持配合。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摄像、专题片制作及照片档案的整理费: 元人民币(大
写: )。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乙方拍摄制作费: 元人民币( 工程
款总额50% )(大写: )。
工程封顶后7日内支付( 工程款总额30% ) : 元人民币(大写: )。
工程声像档案验收合格,符合工程竣工备案要求,并取得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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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乙方开具有效票据。 六、违约责任
双方互相提供的资料,未经双方同意不得自行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否则,违约双方应双倍支付给对方其转让成果的费用,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与仲裁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上级建筑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则向法院申请诉讼。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声像档案资料验收合格且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否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长沙市芙蓉区城档图文设计工作室 长沙市芙蓉区桐荫里51号1栋 0731—8991223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6604015473000010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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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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