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简述中国电视电影的存在价值及发展策略(改)
实生活的一个插曲——正像他们不希望一部小说读起来像日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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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已经最大程度地去取悦观众,使之获得现实的认同感,电视
电影在影像上就应该扬电影之长,避电视剧之短,让观众在电视上获得至少是似梦非梦的体验。有的理论家认为因为电视屏幕小,不宜展现远景、大远景的气势,因此电视电影应该像电视剧一样多用中景、近景、特写,着力于人物的刻画。这是一种荒谬的说法。首先,电影放映业的发展出现了小厅化,电影银幕越来越小;家用电视背投化,屏幕越来越大。而且,家庭收视环境也越来越剧院化——即不仅有大屏幕的背投电视,还可以配备多声道环绕立体声。电视实施数字化播出之后,家庭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与影院一样的观影环境。其次,电视剧多用中近景不是电视剧本身的艺术特点,是投资规模、周期压力使然。《三国演义》、《水浒》等电视连续剧使用大远景拍摄了大场面,一样具有情绪感染力。理论家们可能忽略了一个基本的生活常识:银幕/屏幕的大和小与人观影的距离是有关系的。银幕大是因为观影空间大,屏幕小是因为家庭空间小。在不同的位臵距离上,观众对银幕/屏幕呈现影像的大小感受可能是相似的。因此,景别的设计是导演的艺术观念问题,不是所谓的“电影拍法”或者“电视剧拍法”的问题。新德国电影主将法斯宾德早就说过:影院影片和电视影片在手法上没有值得一提的区别。 (3) 视听修辞上的风格化
与前面的特性相一致,电视电影对视听修辞的要求远远高于一般的电视剧,因为它没有时间连续的优势,它必须有空间的冲击性,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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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依靠每一个画面、每一个镜头、每一个场面的精心营造来控制观众。所以,在国外,多数电视电影都采用胶片拍摄,力图在画质上与一般的电视剧形成区别,而且在画面的构图、镜头运动、视听节奏、音乐构成等方面营造一种电影感,形成一种风格化的形式。[7] (4) 表现形态上适应屏幕播出的需要
电视电影虽然力图用一种电影感来区别于一般的电视剧,但是它毕竟是通过电视来播出的,而且其制作规模、投资水准也不能与电影相比,所以在形态上,不应该过分追求场面的宏大、壮观、奇特,也不可能过分追求情节的复杂化,而应该追求故事、人物、情节的精巧、奇异和新鲜,在镜头处理上也更重视人物为主的中近景和特写组合,符合电视的叙事规律和适应观众的观看习惯。 2.2.2 电视电影对电视、电影的作用
这里,我们首先要了解电视与电影在传播方式和受众的观看环境的不同。它们在这些方面的差异,给电视电影的出现创造了空间,而电视电影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相应地弥补了它们的不足。 2.2.2.1 电影和电视的根本区别始终贯穿于整个过程
在创作上,电影采用的是胶片形式,电视采用的是磁带录制,由此造成了它们在影像质量上的极大差异。在传播方式上,主要是因为其各自的媒体,即艺术的物化形态不同,电影的媒体是银幕,电视的媒体是荧屏,除了因为可视面积大小而造成的审美上的差异之外,最根本的是消费和免费的区别。电视由于有广告的介入,经济上有强大的后盾,可以让观众免费欣赏节目,并可以随时地、任意地打断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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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欣赏过程。而电影的投资是否能够收回则多半由票房决定。在接受方式上,电影和电视最主要的差异体现在观赏环境和观赏行为上。电影院是一个漆黑一片、让银幕的光芒肆意射入观众心中的“造梦工厂”,而看电视的地方却可以千变万化。随着微型电视机的出现,人们不仅可以在家里坐着看、躺着看、边吃边看,甚至可以在旅途中用它解闷。看电影需要观众注意力高度集中和全身心的投人,而看电视去不必屏息静气,而可以任意指点,随便走动。因此,看电视又被称为“一瞥的美学”和“闲逛性观看”。总之,看电视完全是一种个人行为,最关键的是,你可以用手中的遥控器随时Cut。
由此可见,电影的生存空间是和舞台剧类似的一个剧场,导演只能在剧场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创作,并且需要把作品的长度固定在一定的限度内,否则就会因为违反了观众的欣赏习惯而丧失观众。而电视的生存空间,则是充满了动感和随机性的,电视之所以区别于电影的特征就在于其观赏的日常化特点和艺术与非艺术界限的日趋模糊。
那么,电视电影是否能在电影和电视文化之间取长补短,弥补各自的缺陷,为影视文化提供更大的生存空间呢? 2.2.2.2 取电视之长,补电影之短
对于同属于传播媒介的电影和电视来说,在艺术上,二者都是视听语言的综合,但从上文对电影、电视的生存空间差异的分析可以看出,电视显然是一种更加灵活的艺术传播方式。长久以来,人们一直坚持地认为,只有电影才是艺术,而电视只是一种大众传媒,原因就是电影所具备的高质量的影像效果和制作电影本身所带来的艺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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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感,这一点是电视所无法取代的。而充斥于荧屏的大量粗制滥造的电视剧作品更让人坚信了这一论点。其实,电视本身所具有的强大的优势如今已是有目共睹了,在西方的许多国家,电影工作者们都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并采取了与电视合作而不是对抗的态度。这种合作并非是指我们的电影导演可以放弃电影艺术无条件地向电视剧妥协,而是借助于电视这一传播媒介的优势来保护优良的电影传统。毕竟,观众还需要电影,电视也需要电影,制作电视电影可能便是一条值得尝试的道路。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减少发行环节,避开过于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分得电视台的广告收人从而降低投资风险,此外还有转换成其他多媒体形式的可能。事实上,通过电视来看电影已经成为我们目前生活中的一种主要观影方式。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大力提倡电视电影可以保护我们的民族电影和中国电影的后继人才。在好莱坞电影全球化的冲击下,欧洲电影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自己的独立文化品格与欧洲电视界对电影的支持有着很大的关系。而大量拍摄电视电影可以使青年电影导演有更多的拍摄机会,不至于造成电影人才资源的浪费。波兰著名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正是由于他的电视电影《十诫》而名声大振的,而中国的很多刚刚从电影学院或戏剧学院导演系走出的毕业生们却还没有接触到电视电影这一样式,他们一边做着绚烂的电影艺术之梦,一边却在忙于制作时下五花八门的电视节目和拍一些商业程式化的电视剧,逐渐消磨掉他们的艺术感觉。这种状况令一些电影界的有识之士们深深忧虑,他们担忧进人二十一世纪后谁来支撑中国电影的大厦,发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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