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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管理规定
一、 晋升管理原则 1. 公开性原则
在内部选拔前,管理人员应向员工公开选拔阶定标准与程序,如对业绩、技术、资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等。 2. 客观性原则
指决策者应准确客观地评估候选人的真实业绩与能力。 3. 一致性原则
选拔程序与规则对所有符合资格的员工一视同仁,并保持规则的连续性。 4. 双向沟通原则
在选拔过程中员工应有权参与推选候选人,并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力。管理人员应倾听员工的意见与建议并向员工解释晋升的标准、程序与结果。
二、 晋升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 较高职位所需技能; 2.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原有职位工作表现优秀;
4. 完成更好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课程训练; 5. 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和培养潜力。
三、 晋升形式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 定期
每财年初根据上财年考核评分制度(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公司整体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
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四、 晋升流程
1. 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在每财年规定的考核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
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层研究决定;
2. 凡经审核确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以人事通报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布,对于
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五、 晋升核定权限
1. 总裁由董事长核定,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各二级部门负责人由一级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总裁核定,人力资源部
备案;
3. 各二级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下各级人员分别由二级部门负责人提议,呈一级部门负责
人以上人员核定,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复核;
4. 普通员工由各级主管核定,呈二级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复核,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六、 晋升交接及薪酬变动
1.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填写《员工异动情况表》办妥工作移交
手续,就任新职;
2. 员工因晋升变动职务,涉及薪酬变动的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离职管理规定
一、辞职: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 主要技术人员、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 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 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二、辞退: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 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 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 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 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 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 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三、除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 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 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 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 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 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 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四、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 工作交结:员工在离职时需配合部门完成工作的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二级部门负责人
需签字确认。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在确认:在其工作交接完毕后关闭其邮箱及RTX等内部办公系统,负
责人签字确认。
3. 办公设备的归还:行政部有关负责人检查办公设备是否完好,如因个人使用或保管不
利而造成的损失需员工个人进行赔偿。在确认办公设备全部归还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4. 财务结算: 查看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是否有欠款或因公与其它公司是否还有往来帐目。
处理完毕后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5. 工资结算: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确认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员工结算工资。 6. 合同终止: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并由人力资源部开具离职证明。 7. 保险等福利项目终止:在员工离职的次月由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各项保险终止和转
移。在各项转移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本人到公司领取。 五、归档
在员工办理完所有的离职手续后,所有表单及合同文本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以备查询。 六、附则
1.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2. 凡违反国家法律和员工手册上所列之规定而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公司不提前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移交管理制度
一、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 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 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 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 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报销/借款章程制度
一、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支出项目的报销均要通填制报销单据、附带发票(无发票不报销)并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可进行报销。
二、借款管理制度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日常物资采购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借款,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
3、其他临时借款:凡涉及公司费用性其他支出项目(如日常办公费、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等),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报账。
三、报销及借款流程
1、报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报销单》注明借款、报销事由(借款金额、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审批流程:借款/报销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3、财务付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报销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四、详则请见《公司财务制度》
以上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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