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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税法学习笔记 - 2.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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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增值税 ( 19% )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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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重要时间节点

全面营改增:2016年5月1日 起 税率13并入11:2017年7月1日起

税率11降为10:2018年5月1日起(税率17降为16) 消费地纳税原则 ◆征税范围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销售劳务:加工 、修理修配 3.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水路程租、期租,航空湿租,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逾期票证收入2018.1.1起) 邮政服务(主体是邮政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增值电信+卫星电视信号转接) 建筑服务(建造、修缮、装修、线路、管道、设施安装,其他建筑服务,出租建筑设备并配操作人员)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各类保本、固定收益、融资性售后回租:贷款服务;金融品非保本收益:不增增值税;资管产品持有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鉴证咨询、租赁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广播影视、物流辅助、商务辅助、其他现代:订票退票费、安装后的电梯维护)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植物养护)

4.销售无形资产:技术、商标、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5.销售不动产(包括建筑物一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辨析1

广告位有形动产租赁17%、不动产租赁11% 辨析2

地域界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不动产 行为界定:有偿、营业性 ◆征税范围特殊规定

一、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药企销售自产创新药: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单用途卡(非限定使用):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

二、不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药企销售自产创新药后,提供给后续免费使用的创新药不视同销售

2.存款利息、保险赔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资产重组中,资产负载一并转让,不增增值税 4.单用途卡(限定使用):充值预收款 三、属于征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交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销售代销货物;统一核算单位跨县转移货物;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离开增税链条);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作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无

偿赠送其他单位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单位无偿为员工提供:增1——收税(视同销售或进项转出) 单位无偿为员工提供:增2——免税 单位公益捐赠:增1——收税(视同销售) 单位公益提供:增2——免税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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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管理

◆划分标准

1.年销售额达标的企业应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1: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50万,其余80万)已改

(增2:统一500万元) 一年:12个月,打破公历年限制 2.未达标但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可以自行选择登记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销售额达标月份,纳税申报期(15日)结束后15日内办理纳税登记;未按时办理的,纳税机关在期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5日内办理。 ◆税率与增收率

税 率(4档):基本17%,低税率11%,6%,零税率0% 增收率(2档):法定3%,5%(营改增后新增) ◆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 2.低税率11%:★★★ (1)货物类

①粮食等农产品:不含麦芽、复合胶、人发、淀粉、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调制乳 ②自来水、冷暖气、热水、煤气、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煤炭制品(蜂窝煤、煤球、引火炭)、二甲醚、食用盐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类

①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3.低税率6%:★★★(营改增项目) ①现代服务(租赁除外:租有形动产17%,租不动产11%) ②增值电信服务;③金融服务;④生活服务 ⑤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11%) 4.零税率(整体税负为0%) ①出口货物(有特例)

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③国际运输服务:取得资质的零税率,未取得的适用免税 ④无运输工具承运国际运输服务:国内实际承运人零税率,该业务经营人适用免税 ◆增值税增收率

营改增前,法定增收率为3%;营改增后,增设5%(特殊) 特殊:增收率3%减按2%,减按1.5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增收率的情况

2. 增值税 ( 19% ) 2 / 6

1.县以下小型(5万千瓦以下)水利发电单位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材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采的砂、土、石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 4.自己用微生物(代谢物)、动物毒素、血液制成生物制品 5.药品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6.自产自来水

7.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必须) 8.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必须)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必须)

10.公交运输服务(轮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楼吧)

11.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2.动漫;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体服务 13.资管产品运营中…… 14.物业自来水费代收手续费 15.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 16.建筑服务(清包工方式) 17.销售电梯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

●适用3%的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减按2%增收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开普票;可放弃减税,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专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开普票;可放弃减税,开专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别人的、二手市场),不能放弃减税。 ●全面营改增过程中特殊项目,适用5%增收率计算纳税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销售不动产(老项目) 3.房开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5.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老项目) 6.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住房) 7.其他个人出租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住房) 8.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9.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的 10.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1.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的 12.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增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兼营行为税率选择

兼营(多种经营)VS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多税率) 兼营:按照不同税率分别核算,不能区分就从高计算 混合销售:按照主营业务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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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计税方法(3种)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扣缴计税方法 ●计税方式可以选择的,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 ●简易计税用增收率计算的税额是应纳税额,不是销项税额 ●扣缴计税方法:扣缴义务人(代理人、购买方),使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不减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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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基本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3.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4.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一)销售额

包括: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消费税等价内税

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委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代收保险等、以委托方名义开票的代收款

视为含税收入:商业企业零售价、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等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折扣确定金额,折扣后余额计税,计在金额栏)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不得税前减除,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折让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同票折,红票冲)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一般按新货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 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差价确定销售额 3.还本销售方式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不扣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方式

双方以各自发出的应税销售品核定销售额,计算销项税 有无进项税可以抵扣看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票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1年内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不作销售处理 1年以上或超过合同规定期限,视作销售处理

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就视作销售(啤酒、黄酒除外) 6.直销的增值税处理(两种模式) 7.贷款服务(结息日计入销售额) 8.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三)差额确定销售额(扣减销售额后计税) ●金融商品买卖差;

(不开专票,没进项;盈亏相抵,不跨年) ●经纪政府和事业;

(经纪代理服务扣除政府性基金和事业性收费) ●融资租赁要辨析;扣除税率皆有异;

(融资租赁:扣二息一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扣本金和二息) ●航运代票建付费; ●客运场站付运费;

●旅游不算食住行,签证门票接团费; ●建筑简易扣分包:平衡营改增前后的税负

●房开政府土地价:限一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前期等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的规定 发票丢失,契税佐证;金额不同,发票为准

老项目:先减除(契税计价额含营业税),后分离(增值税) 新项目:先分离(增值税),后减除(契税计价额不含增税) ●同一金额不能享受同时扣额、扣税双层优惠待遇

2. 增值税 ( 19% ) 3 / 6

(三)视同销售的销售额确定方法 1.自己的最近同类销售行为 2.其他纳税人同类销售行为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成本利润率=利润÷成本 ◆进项税额的计算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一般情况: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注明的金额(合同、付款证明、境外对账单或发票) 2.特殊情况一:计算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 (1)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

进项税=买价×扣除率; 前免扣抵;自开自抵 扣除率11%——适用于生产11%和6%的货物 扣除率11%+2%——适用于生产17%的货物 ★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批发零售农产品—不免税

★★★★★★★核定扣税、按实耗扣税★★★★★★★

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 按照生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抵扣

★★★★★★★★★★★★★★★★★★★★★★★★★ (2)计算抵扣收费公路通行费的进项税额

按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暂未取得则计算抵扣 高速公路3%,一二级公路、桥闸5% 进项税=通行费发票注明金额÷(1+税率)×税率 3.特殊情况二:按比例分次抵扣进项税额

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同月抵扣40%。

全面“营改增”后:①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②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扩建、装饰修缮不动产并增加原值超过50%的。(不包括:房开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可以抵扣改变用途,导致不可抵扣,当月转出进项税额 ?不可抵扣改变用途,变为可以抵扣,次月计算比例抵扣 ?转让、注销时,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于转让当期一次抵扣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货、加工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兼用于上述项目,可以全部或部分抵扣。 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均可抵扣。 2.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

(1)购进货物、相关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交通服务 (3)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建筑 (4)不动产在建工程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建筑 ?可抵扣变不可抵扣

使用中的不动产:不动产净值率算可以抵扣的税额 不动产在建工程:已抵扣的当期全额转出,待抵扣的不再抵 3.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与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 ★理解:①增值税链条中断,②简易计税法,③凭证不合规 (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处理方式 1.第一类,购入时不得抵扣:转入购货成本 2.第二类,已抵扣的改变用途,做进项税额转出 (1)直接计算转出:外购材料、不动产在建工程 (2)还原计算转出:适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转出进项税额=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 (3)比例计算转出:适用于半成品、产成品、兼营 (4)净值折算转出:适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3.第三类,平销返利冲进项(红字冲减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正数—当期因纳增值税

负数—留抵税额,从下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1.销项税额的当期:对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进项税额的当期:开具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确认 纳税信用A级:2016年3月1日起,取消认证 纳税信用B级:2016年5月1日起,取消认证 纳税信用C级:2016年12月1日起,取消认证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另:有4种客观原因可以延期申报抵扣 (二)几个特殊计算规则

1.退货扣减不追溯(开红字专票,冲减销项)

2.平销返利冲进项(供货方开红字专票,冲销售方进项) 3.不抵改变当期转(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

4.一般注销不问进项与留抵(存货已抵扣进项、留抵进项) 5.全盘重组携带进项

★★★★★★★★★★★★★★★★★★★★★★★★★ 一般计税方法预增率——建2%,租3%,转让5%; 简易计税方法预增率——建3%,租5%,转让5%; 房开一般纳税人预增率——租3%,预收3% (三)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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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的应税行为:统一适用3%的简易计税 其他金融业务: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3%。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必须分别核算,否则不得按照简易计税, 汇总申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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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消费地纳税原则——进口征税、出口退税 一、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一)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增税范围 申报进入海关境内的货物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

2. 增值税 ( 19% ) 4 / 6

二、进口环节增值税适用的税率:同境内,且没有增收率 三、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不减进项税-出口退税)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设限内(单次不超过2000元,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0元),增值税按照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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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 一、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基本政策 零税率≠免税

零税率:整体税负为零,销项不征、进项要退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免、退”和“免、抵、退”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出口前未交增值税:收购农产品;出口前已交增值税计算不清楚: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商品,没有进项税额)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不是真正出口,国家不鼓励、限制出口)

二、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退、免”税 (一)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1)出口企业类型区分:生产企业(免退)、非生产企业(免) (2)企业出口给外商的新造集装箱:取得合规出口报关单 (3)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境外5年+、报关实际离境 2.视同出口货物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1.免抵退:生产企业(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外贸企业(直接服务、自研无形资产)、特殊行业(国际运输) 2.免 退:外贸企业(外购货物)或其他单位 视同出口自产货物: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率区分不同情况使用:退税率、适用税率、征收率 1.一般规定——货物规定的退税率或适用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孰低退税),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适用税率。 2.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增税或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退税率适用增收率。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四)增值税出口退免税计税依据 1.票据合法合规 2.金额依据

(1)生产企业:销售价-FOB价格扣减保税、免税金额 来料加工(只收加工费,免税不退)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FOB价格扣减耗用保税料件 (2)外贸企业:购进价格

(3)服务企业:运输实际收入,“免抵退”自己提供零税率应税行为取得的收入,“免退”购进应税服务价格 (五)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和免退税计算

1.免抵退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 (1)退税率低于增税率

免(外销销项税)、剔(退税率低于增税率的进项税转出)、抵(内销应纳税)、退(抵完后出现负数,??) 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剔出金额) 大于0:当期应纳税额 小于0:绝对值—当期留抵税额

当期退税多少? 当期留抵 VS 免抵退税限额 ①当期留抵≤免抵退税限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留抵

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限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留抵>免抵退税限额 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限额 当期免抵税额=0

结转下期留抵税额=当期留抵-免抵退税限额

当期免抵退税限额=(FOB-耗用保税料件价格)×退税率 剔出金额=(FOB-耗用保税料件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剔出金额=(FOB-FOB×计划分配率)×(征税率-退税率) (2)退税率等于增税率

免(外销销项税)、抵(内销应纳税)、退(抵完后出现负数,处理同上)

外销免计,剔外差率,应纳负数,限度相比

择小退税,大方减退,负大留抵,限大免抵

2.免退税计算方法 免——销项税额

退——应退税额=计税依据(购进金额)×退税率,其余做进项税额转出

三、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 以往环节未交过增值税、交税情况不明

小规模纳税人自产出口,避孕、古旧书、软件

9803、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计划内卷烟、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农业者自产农产品、油、花生果仁、黑大豆、来料加工复出口、特殊区域企业出口特殊区域内的货物、边境小额贸易、旅游购物贸易、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 四、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征”税 1.限制出口;2.有违规出口行为的企业;3.非实质性出口 五、使领馆人员增值税退税管理

范围:合理范围的生活办公类货物、服务劳务 下限(含税):服3货8(水电气暖除外) 上限(含税):累计18万(车辆房屋除外) 含税单张低限服3货8,含税合计高限18万 退税要找发票税额,油气电无票税率折算

退税申报时间:1、4、7、10月,最迟不超次年1月; 六、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同人同日同店超500;新品、近日、随行; 购买价格直接乘11%;人民币;过万转账 七、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退(免)税管理

退免税凭证资料保存10年;骗取的罚1倍以上5倍以下;经省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停止退免税资格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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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框 2. 增值税 ( 19% ) 1 / 6 ? 征收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重要时间节点 全面营改增:2016年5月1日 起 税率13并入11:2017年7月1日起 税率11降为10:2018年5月1日起(税率17降为16) 消费地纳税原则 ◆征税范围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销售劳务:加工 、修理修配 3.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水路程租、期租,航空湿租,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逾期票证收入2018.1.1起) 邮政服务(主体是邮政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增值电信+卫星电视信号转接) 建筑服务(建造、修缮、装修、线路、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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