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唐县教育局关于成立学校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3)刘希江:
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工 会:负责相关工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托幼办:负责全县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档案,建立专项安全预案;每学期组织幼儿园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隐患消除后履行销号手续;定期组织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演练;负责幼儿园伙房、餐厅、宿舍安全管理,负责园内设施安全管理;负责审批在园内外开展的大型活动;督促落实幼儿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整治接送幼儿车辆。
职教科:负责职业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档案,建立专项安全预案;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隐患消除后履行销号手续;负责伙房、餐厅、宿舍、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负责审批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开展的大型集体活动;负责督促落实职业学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工作。负责职教中心招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在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妇联:负责相关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在履行科室安全责任的基础上,实行科室负责人包学校(包括所属幼儿园)制度。要经常到所包学校检查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主动协调、帮助学校整改,直至隐患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重要情况报安委会,由安办备案。要与科室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并注重加强上下沟通,重视材料的管理和报送,要及时向安办报送有关材料。要高度重视自己承担的相关安全责任,抓重点,抓关键,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过硬,效果明显。
在履行安全职责的同时,还要确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
附:科室负责人分包学校名单
高唐县教育
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成立 安委会 职责
高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3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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