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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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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7 5:01:12

制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享有探亲权。

(七)亲属关系的重复及其效力

亲属关系的重复,又称亲属关系的并存,指有亲属关系的两个人,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亲属关系。其产生主要因婚姻或法律拟制而形成。如叔侄成立收养关系等。对此效力,有主张并存原则,有主张吸收原则。

练习题

1、亲属关系有哪些种类?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各是什么?

2、亲属在法律上的效力主要有哪些?

3、我国《婚姻法》应从哪些方面完善关于亲属关系的规定?(作业)

第六章 婚姻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

结婚的特征

1、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3、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了夫妻关系,并由此产生一系列法律效力。

第二节 婚约 一、婚约的概念

婚约,是男女双方为结婚而作的事先约定,婚约的成立又称为订婚或定婚,订婚的当事人俗称未婚夫妻。

二、婚约在我国的现行效力

1、在我国,法律对婚约未作规定,对婚约采取既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态度。

2、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其履行须以双方完全自愿为条件,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对方履行。

3、婚约是男女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

4、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订婚须没有结婚障碍。

5、婚约可以解除。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婚约;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婚约而不论其有无重大事由或重大过错,决定解除时应通知对方,但无需取得对方同意,也无需通过法定诉讼程序。

6、婚约期间双方同居的,不产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生有子女,视为非婚生子女。

7、婚约期间,当事人双方由于资金共用、财物合并等产生的共同财产,能够区分的,各自财产的所有权归各人所有。婚约解除后,双方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的份额不明确的,应属于按份共有,按比例分割。

8、婚约期间,当事人基于结婚的目的而作出的赠与行为,属于附条件赠与,婚约解除时,由于赠与目的没有实现,赠与不发生效力,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赠与人,赠与人有权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但以赠与物价值较大为前提。

(36-1)方某于2003年下半年与前妻离婚,年过半百的他无聊时常去小区附近的公园闲逛。2004年1月,在公园游玩时,方某与同是刚离异不久的徐女士相识。没多久,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商量结婚事宜,徐女士告诉方某自己是残疾人,方以为只是有点弱智而已,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于是,仅仅认识了两个月,两人就登记结婚。

婚后不久,徐女士让丈夫每月去医院开药,从药单上,方某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妻子患的是精神分裂症。在获悉妻子身患精神病后,方某认为徐女士在婚前隐瞒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又无法治愈,据此,他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他俩婚姻关系无效。

2、事实婚姻的特征

(1)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形式条件 (2)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3)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 3、我国对事实婚姻的态度

(1)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律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在此以前,如果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并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采取限制承认主义,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2)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律按照同居关系对待,但如果双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经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转化为合法婚姻。

(3)经法律确认的事实婚姻在我国具有同合法婚姻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非法同居

1、非法同居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不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或无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1)欠缺结婚法定形式要件

(2)男女不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虽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要件

(3)共同生活具有公开性

2、非法同居的分类

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不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

生活

无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法定条件

3、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事实婚姻和同居的区别

事实婚姻是法律承认具备婚姻实质,只不过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事实状态,认可事实婚姻,在处理时要求补办登记手续外,在解决事实婚姻纠纷时等同合法婚姻处理,即按照正常的离婚来处理。相反如果不认可事实婚姻,那么处理婚姻纠纷时就不能按照离婚来处理,只能是做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现行法律规定,1994年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不再视为事实婚姻,一律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不产生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有关身份认定、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法律有明确规定。

(36-1)某女与前男友非婚同居,并生育了孩子。现正在闹分手,男友强行讨要同居期间某女自己凑钱购买的部分电器,请问:这种情况,男友是否有权讨要?

实质要件 (1)重婚的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

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实际上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

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又配偶仍与其登记结婚或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实际上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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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享有探亲权。 (七)亲属关系的重复及其效力 亲属关系的重复,又称亲属关系的并存,指有亲属关系的两个人,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亲属关系。其产生主要因婚姻或法律拟制而形成。如叔侄成立收养关系等。对此效力,有主张并存原则,有主张吸收原则。 练习题 1、亲属关系有哪些种类?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各是什么? 2、亲属在法律上的效力主要有哪些? 3、我国《婚姻法》应从哪些方面完善关于亲属关系的规定?(作业) 第六章 婚姻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 结婚的特征 1、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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