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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20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4个项目类别: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简称“青创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简称“杰青项目”)、重点项目。
为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基础研究,多渠道筹集研究经费,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继续开展卫生联合资助、高校联合资助工作,并进一步扩大联合资助规模,一是新增卫生、高校联合资助单位;二是拓展联合资助行业领域,实施农科联合资助面上项目;三是增加联合资助项目类别,在部分联合资助单位中实施联合资助青创项目、联合资助重点项目;四是加大项目资助强度,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申请资助额度低于5万元除外)。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数理科学
数学、力学、天文学、物理学。 (二)化学科学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及工业化学、环境化学。
(三)生命科学
微生物学、植物学、生态学、动物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与心理学、生物力学与组织工程学、
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发育生物学与生殖生物学、农学基础与作物学、植物保护学、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林学、畜牧学与草地科学、兽医学、水产学、食品科学。
(四)医学科学
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泌尿系统、运动系统、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医学免疫学、皮肤及其附属器、眼科学、耳鼻咽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急重症医学/创伤/烧伤/整形、肿瘤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病原微生物与感染、检验医学、特种医学、放射医学、法医学、地方病学/职业病学、老年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物学、药理学。
(五)地球科学
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 (六)工程与材料科学
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电气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安全生产。
(七)信息科学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自动化科学、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与光电子学。
(八)自然科学领域的管理科学
运筹与管理、评价理论与方法、预测理论与方法、管理系统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管理信息与数据挖掘、数量经济理论与方法、金融工程、会计与审计、技术管理与技术经济、科技计量学与科技评价、资源环境政策与管理。
三、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个类别申报1项。
2.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项目实施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
3.为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在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有关推荐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对省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固定人员有所倾斜。
4.推荐单位对涉及人类生殖伦理研究的项目应严格把关。
5.项目申请人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省外同行专家名单,由推荐单位在推荐函中汇总报送,供遴选评审专家时参考。
6.申请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逐级提交,不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集中出函向我厅推荐。未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申报附件材料的,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7.请严格按归口推荐渠道限项推荐,非对口渠道推荐的项目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二)分项目类别要求 1.面上项目
(1)项目申请人在项目完成时年龄不超过60岁。
(2)项目申请人不得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结题或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STS项目)。同期申报受理的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类型范围同上)。
(3)非联合资助面上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少于或等于7万元。卫生联合资助面上项目、高校联合资助面上项目、农科联合资助面上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少于或等于10万元。
2.青创项目
(1)项目申请人应是:男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项目申请人应已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证书须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国外博士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非联合资助青创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少于或等于6万元。联合资助青创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少于或等于8万元。
3.杰青项目
(1)项目申请人应是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自本年度起,非企业单位申请人年龄由35岁放宽到40岁,与企业单位申请人相同)。
(2)项目申请人应已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不在本类别项目支持之列,已承担过本类别项目的人员也不能再次申报。
企业单位申请人应为国家或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骨干人员,对其学位、职称等条件要求可适当放宽,优先支持新兴产业科技人才。
(3)项目申请人应在申请书“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栏内重点介绍本人学习简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申请书“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和“项目组成员表”只限填写本人。
(4)项目申请人须将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企业单位申请人还须扫描上传在我省缴交社保的证明及所属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件批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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