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7-2020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LP研究分析报告
日常管理,仅仅充当出资占股角色。子基金中引导基金的认购比例一般不超过25%,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该运作方式能够通过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初创期企业,从而起到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跟进投资:是指对创业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一般来说,创业投资机构在选定投资项目后或实际完成投资一年内,可以申请跟进投资。引导基金应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5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且每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引导基金跟进投资形成的股权委托共同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
风险补助:是指引导基金对已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引导基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风险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人民币。风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创业投资损失。
投资保障: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将正在进行高新技术研发、有投资潜力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为“辅导企业”后,引导基金对“辅导企业”给予奖励。《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引导基金可以给予“辅导企业”投资前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辅导企业”高新技术研发的费用支出。
3.3 政府引导基金作为LP的优劣势分析
从2002年我国第一支政府引导基金成立,到今天成为国内人民币基金的重要LP。投中研究院认为,政府基金的快速发展核心在于政府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向市场化方向转变。在这一理念的推动下,政府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角色正在逐渐转变——由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除了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推动外,政府引导基金的快速发展的另一大原因在于其本身作为出资人具有的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
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对于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社会LP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引导基金都将“不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其运作的根本原则,即相对来讲政府引导基金作为LP成本低。如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在管理办法中提到:“子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子基金出资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引导基金可将其应享有子基金增值收益的20%奖励子基金管理机构。”
二是VC/PE机构可以借助政府引导基金拓展更多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政府引导基金的信誉背书、地方政府的支持、借助政府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政府掌握的项目资源、以及借助政府拓展VC/PE机构在当地企业的影响力等。
当然,“硬币总有正反面”。政府引导基金作为非完全市场化的LP,在对VC/PE进行投资时也具有一些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
(1)参股基金的注册地与投资策略限制。出于“政府引导”目的,引导基金对于参股基金的注册及投资策略有诸多规定。多数引导基金要求参股基金在本地注册,部分地市级引导基金仅要求基金注册于本省。如上海市创投引导基金甚至要求新参股设立的创投基金规模不少于2亿元(种子期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
(2)参股基金的投资范围限制。首先在投资区域上,多数基金要求参股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地辖区,要求投资比例不尽相同。如北京市中小企业引导基金要求投资于北京区域内创业期中小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安徽省引导基金要求参股基金投向安徽省早期创新型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得少于年投资总额的50%。
(3)参股基金的投资阶段限制。投资阶段方面,引导基金作为政府服务功能的一个载体,其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十分明显,因此,多数引导基金对于其参股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的比例有明确要求,比如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浙江省创投引导基金等要求投资初创期创业企业的投资额比例不得低于全部投资额的30%;湖北创投引导基金要求子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投资对象的资金规模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60%。
3.4 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判断
经过13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在制度建设和基金运作方面日益规范和完善。投中研究院认为,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入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政府引导基金也会向市场化方向发展,最终形成“政府服务+市场化”的运作理念。
所谓“政府服务”是指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尤其是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由于其反映了地方政府引导地方产业发展的意图,因此引导基金的地域投向和行业投向依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投中研究院预计,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在政府引导基金中不再仅仅充当出资人的角色,而是会围绕所投的子基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例如哈尔滨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多个层面协助子基金开展运作:如募资层面,依赖哈尔滨创投的背景将引进的子基金GP与哈尔滨市、大庆市、鸡西市上市公司及高净值个人对接,帮助子基金募资;投资层面,将哈尔滨市的特色优势产业如生物医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领域的项目向子基金推荐,在股权融资达成的同时对接银行实现投贷联动。另外,引导基金还成立专门的服务平台,为子基金管理团队提供优质的本地化增值服务。
“市场化”是指政府引导基金将会在自身管理、基金筛选、激励机制甚至募资渠道等方面充分市场化。从而将基金交给专业团队管理,摆脱行政干预,用制度保障引导基金运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其主要包括三点:(1)产品化: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