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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化建 格尔木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项目安全计划书
2). 不得独自使用梯子,使用梯子时将有人在下方扶住梯子,将梯子牢固固
定在足够坚固的铆固点后,方可单人使用;
3). 4).
梯子搭设好后,顶端必须牢固固定,防止滑动;
梯子搭设的倾斜度将满足4:1的要求,即梯子所达到的高度不得超过梯
脚距离梯子搭靠点水平距离的4倍。
5). 6).
梯子顶端伸出搭靠点的长度不得小于1m;
攀爬梯子时,将使用“三点接触法”,即双手、双脚“四个接触点”必须
保证在攀爬时有三个点始终承压在梯子横档上;
7). 8).
攀爬梯子时必须正面攀爬,不得背对梯子攀爬;
攀爬梯子时,必须攀爬梯子的正面,不得在梯子背面攀爬。
12.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项目现场存在这诸多的危害因素,但是有很多是可以通过正确穿戴适当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就可以预防或者减轻的,诸如:现场的高空落物、尖锐物体、飞溅物、高温/低温管道、设备擦伤、噪声污染、危险性化学物质、防寒防暑、高空坠落、眼睛/面部伤害等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员工进行项目现场必须的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强制的最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和合格的工作服,在特殊的场所员工还将穿戴相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将报监理单位审核,提交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分部审查备案。 12.1 基本着装要求
员工进入现场除了将穿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外,还将在穿着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或防护服。对于进入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区域除外,做出如下的着装要求:
1). 2).
必须穿着至少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防护服;
必要时须穿着化学防护服,如在有化学烧伤、皮肤吸收过敏源和毒素等
危害场所的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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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禁止穿无袖的上衣和短裤;
不得穿着宽松衣服,宽松衣服可能接触或缠住带电导体、运动部件、设
备或诸如此类的其它危险源;
5). 6).
建议穿着天然纤维(纯棉)的衣服,可以适当降低中暑风险; 在有缠绕运动部件或接触带电导体的危险情况下,禁止戴戒指、项链、
手镯等饰物;
7).
在进入施工区域前,长发必须扎于安全帽内或使用发网,不得外露。
12.2 头部与脚部的保护
安全帽保护头部免遭坠落物体和飞溅物体的伤害并能提供一定的电击和烧伤防护。除下列情况之外,在施工区的所有时间均将佩带安全帽:
1). 在有全封闭式仓的车辆和设备内工作;
2). 在规定区域内进午餐和休息期间(且在紧邻区域内无工作开展); 3). 在现场办公室内;
4). 佩带安全帽时将帽檐朝前并系好帽带。
项目规定安全帽佩带颜色:项目部执行公司相关标准,项目经理佩带白色安全帽、普通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佩带红色安全帽、操作工佩带橙色安全帽;
进入项目现场均需穿戴经批准的至少具有防砸防穿刺功能的安全靴或安全鞋。需要时须穿戴额外的脚部保护设施(化学防护/脚趾骨防护/静电防护等),如在雨后施工需要穿雨鞋时,雨鞋将具备防砸防穿刺功能。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属于上述要求之列。
12.3 眼睛保护和面部保护
在有飞溅物的工作环境作业或进行产生飞溅物的作业等时,可能导致眼部伤害风险、面部伤害风险或两者风险皆有的,必须使用有效的眼部保护设施(如安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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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面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面罩)。如进行打磨或者切割作业时将佩带眼部/面部保护设施,即安全眼镜/防护面罩;在进行焊接作业时,佩带焊接面罩。
对进行下述作业或处于下述工作区以内可能导致飞溅物伤害的人员,将100%地正确使用适当的眼部保护和/或者面部保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4). 5). 6).
使用粉碎设备作业; 凿削/钻孔作业; 锤击作业;
采用圆盘锯或电锯进行切割和采用其它绷紧装置进行切割; 所有打磨作业;
使用含有钢丸、注射剂或其它研磨料的压缩空气、水或其它液体/溶液
进行喷射或清理作业;
7). 8). 9).
采用有毒有害化学固体/液体物质进行喷射作业; 喷砂/喷漆作业;
任何其它产生飞溅物的作业。
12.4 听力保护
在噪音值达到或超过本项目规定限值的区域,进入该区域的每个人均将佩带有效的听力保护装置。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让任何人在未使用听力保护装置的情况下连续8小时(加权平均值)暴露于高于85分贝(绝对值)的噪音环境。在未知噪音大小的区域,员工估计需要听力保护用品时,将将该问题报告给相将的HSE人员或班组长。
项目部将提供给其相关作业人员至少一种类型的听力保护装置:耳套或耳塞。 HSE管理人员负责确定需要佩带听力保护装置的区域,其中包括运行设备产生高于85分贝(绝对值)的声音值时使用所需的听力保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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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在下述情况下将使用听力保护设备: 1). 2). 3). 4). 5). 6).
在指定区域; 操作或靠近碎石锤时;
操作或靠近切割金属、混凝土或其它硬质材料的电锯、切割机时; 当在受限空间打磨时; 当进行吹扫作业时;
在HSE管理人员指示要求佩带时。
12.5 呼吸保护
对可能暴露于有害浓度的毒性粉尘、烟、雾或气体的作业人员,项目部将提供适当的呼吸保护装置,并要求其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项目部HSE部门将对上述工作进行专门的工作安全分析。
呼吸保护装置将按照制造厂的要求和呼吸保护要求进行正确的使用、储藏和维修。呼吸保护装置将按照员工可能暴露于的有害物进行选择。 12.6 手部保护
项目部将向其作业人员提供有效的手部保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储存和保养。当作业人员暴露于下述的有害环境时,将使用手部保护用品:
1). 2). 3). 4). 5).
吸收有害物或脱脂物质;
可能引起撕裂、磨损、穿孔或化学烧伤的物质或材料; 高温和低温;
来自设备(如电动手工工具) 的振动; 在HSE人员要求时。
在使用受限的条件下(且一般不会对手部造成伤害),或进行小型设备和部件操作,通常需要高度灵巧的双手时,可以不使用手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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