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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 建筑工程(2006年版)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 建筑工程(2006年版)》(简称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是为适应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针对电力建设大机组及高电压工程的设计特征、施工特点、行业特性而编制的电力行业建筑工程定额。 一、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的适用范围、内容及作用
1. 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发电单机容量为50~1000MW的工程、变电电压等级为35~750kV的工程、±500kV及以下的换流站工程以及通信中继站工程。
2. 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包括一般土建(除送电工程土方、杆塔基础、杆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除设备照明、场地照明、道路照明)、除尘、特殊消防(除Dcs消防控制盘)工程。
3. 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是初步设计阶段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是初步设计阶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是施工图阶段通过合同约定,按照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进行结算和决算的依据。 二、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编制基础及主要依据
1.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与《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子目设置和概算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是根据电力行业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有关费用性质划分和建筑与安装项目划分的规定确定的。 2.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6年版)》(上册、下册)。 每一个概算定额子目都是“子目项目”的预算,是若干个预算定额与工程量的集合。
3. 2000年以来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发电、变电、换流站、通信中继站工程施工图纸。
发电工程选用的施工图纸有2×1000MW机组钢结构主厂房工程、2×600MW机组钢结构主厂房湿冷工程、2×600MW机组混凝土结构主厂房空冷工程、2×300MW机组供热工程、2×200MW机组供热工程、2×100MW机组硫化床炉工程、,2×50Mw机组硫化床炉工程、9F型燃机工程、9E型燃机工变电工程选用的施工图纸有500kV敞开式布置工程、500kv GIs布置工程、330kV敞开式布置工程、220kV敞开式布置工程、220kV屋内配电布置工程、220kV地下配电布置工程、110kv
敞开式布置工程、110kV屋内配电布置工程、66kV敞开式布置工程、35kV屋内配电布置工程。
换流站工程选用的施工图纸有正负500kV换流站工程、“背靠背”换流站工程。 通信工程选用的施工图纸有中继站工程、下话站工程。
4. 电力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组织措施方案。 施工组织措施方案选用的项目有1000MW机组旋工组织设计,600MW机组施工组织设计,300MW机组施工组织设计,换流站施工组织设计,500kV变电所 施工组织设计,主厂房、翻车机室、烟囱施工降水方案,打桩、强夯、灌注桩地基处理方案。
三、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结构及子目的调整
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与2001版建筑概算定额(修订本)主要变化对比见表0-1。 表0-1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与2001版建筑概算定额(修订本)主要变化对比表 2006版建设概算定额 2001版建筑概算定额(修订版) 2006版建设2001版建筑概概算定额 定额(修订版章 章名称 子目章 章名称 子目新增子目 删除子目 数 数 1 土石方与施工降水工程 24 1 土石方工程 26 5 9 2 基础与地基处理工程 38 2 基础工程 24 15 4 3 地面与地下设施工程 27 3 地面及地下设施工程 26 9 8 4 楼面与屋面工程 42 4 屋面、楼面工程 28 24 10 5 墙体工程 39 6 墙体工程 29 24 14 6 门窗工程 15 15 7 混凝土结构工程 19 7 框架、梁柱工程13 4 1 (7.1~7.2节) 8 钢结构工程 22 5 屋架工程 12 2 7 框架、梁柱工程14 7 (7.3~7.4节) 9 构筑物工程 145 8 构筑物 99 75 10 10 厂(所、站)区性建设工程 66 9 厂区性建筑 76 26 9 11 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152 10 上下水、采暖、通风、257 56 155 除尘、照明及特殊消防工程 除尘及照明工程 合 589 合 604 262 229 计 计 注:
1. 某些章节合并或拆分了部分原子目,共计48个。 2. 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第6章为新增内容。
3. 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第8章是由2001版建筑概算定额(修订本)第5章钢屋架和第7章钢结构组合形成的。 四、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消耗量
定额消耗量是通过计算各地区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图预算工程量,在综合分析定额子目工程量的基础上,应用程序软件计算形成的。 五、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价格水平的取定 1. 综合工日单价
综合工日单价为电力行业定额基准人工单价。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为26元/工日。 2. 材料单价
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的材料单价,以北京地区2006年第一季度预算价格为基础综合取定。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取定。 六、总说明中的重点
1. 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施工、施工用的脚手架(包括综合脚手架和单项脚手架)等因素,属于施工组织内容,是依附在主体施工项目上的,其费用已经综合在相应的定额子目中,使用概算定额时不单独计算。 2. 当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其商品混凝土增加的费用按照价差处理。 商品混凝土是指工程建设由于环保等原因要求使用混凝土供应商搅拌的成品流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费用中包括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材料市场价以及根据要求增加的外加剂费用。商品混凝土费用按照相当于供应C25标号40粒径现浇碎石混凝土单价与151.54元/m3定额混凝土单价计算价差。在初步设计阶段商品混凝土供应数量参照罐车运输的混凝土数量,按照全厂(所、站)混凝土量的80%计算。计算商品混凝土价差后,需要注意材料价差与混凝土外加剂费用的计算。
泵送混凝土增加费是由于施工机械水平的变化,混凝土使用搅拌楼集中搅拌、罐车(搅拌车)运输、混凝土泵车浇注时,引起的混凝土施工增加费用。增加的费用构成定额直接工程费,以混凝土综合单价为计算基数。
(1)混凝土综合单价15l.54元/m3(相当于C25标号40粒径现浇碎石混凝土单价)。
(2)增加费用的综合比例:搅拌楼4%,罐车8.5%,混凝土泵车17.5%。混凝土泵车增加费用的比例中,包括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需要增加的费用。
(3)增加费用的混凝土工程量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在初步设计阶段可以按照下列数量计算:搅拌楼集中搅拌的混凝土按照全厂(所、站)混凝土量的90%计算;罐车运输的混凝土按照全厂(所、站)混凝土量的80%计算;混凝土泵车浇注的混凝土按照全厂(所、站)混凝土量的65%计算。全厂(所、站)混凝土量不包括临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换填工程混凝土量。
3. 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构件、土石方等运输,除定额特殊说明外,运输距离均为1km。土石方基本运距1km,当场地运输距离大于1km时,按照每增加1km运距计算。一般情况下,其运距在20km以内,当运距大于20km时,土方运输使用公路运输费用标准。
4. 砂浆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例、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粗骨料材质、钢结构材质、钢筋强度级别等是根据荷载与建筑等级来确定的,概算定额在编制时选用了不同项目的施工图纸,材料的强度与等级均综合在定额中,因此,使用概算定额时不作调整。
5.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金属构件不再区分构件的大小与种类,构件在制作、运输、安装等过程中所发生的正常施工损耗费用均综合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 在混凝土配合比中不包括由于施工工期或施工措施的要求,需要额外增加的混凝土外加剂(如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抗渗剂、防水剂等)。水工混凝土和地下混凝土已经综合考虑了混凝土抗渗的要求,不调整混凝土配合比单价。 7. 钢筋混凝土项目中的钢筋、铁件含量可根据工程设计用量,按第7章的有关子目进行调整。
8. 2006版建筑概算定额是根据7度抗震设防烈度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纸与资料编制的,工程实际抗震设防烈度与其不同时,根据设计图纸与资料进行调整。在初步设计阶段,当无调整资料时,可以参照下列标准进行调整:6度抗震设防烈度标准的工程,单位工程土建定额直接工程费下调1.1%;在计算材料用量时,水泥用量减少5%,钢筋用量减少5.6%,钢结构用量减少3%。8度抗震设防烈度标准的工程,单位工程土建定额直接工程费增加1.8%;在计算材料用量时水泥用量增加8%,钢筋用量增加9%,钢结构用量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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