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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对瞒报、坐支、截留、挪用或拒不上交水资源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监督等部门进行查处,除强行扣缴外,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征收水资源费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有关问题,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试点办法》同时废止。 附录:《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表》 附录: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表 地区取水用途 地表水 地下水 类别 鄂州市、仙桃市、潜江市、武汉市城区、郊区,荆州市城区、一 郊区,黄石市城区、洪湖市、类 生活用水 0.01 0.02 元/立方米 监利县、公安县、石首市、汉单位 适 用 范 围 第 工业用水 0.02 0.03 元/立方米 水、火力 0.0015 发电取水 0.005 元/千瓦小时 川县、嘉鱼县 天门市、新州县、黄陂县、大工业用水 第 二 类 水、火力 0.002 发电取水 0.006 元/千瓦小时 生活用水 0.015 0.025 元/立方米 0.03 0.04 元/立方米 冶市、蒲圻市、咸宁市阳新县、黄冈市城区、团风县、黄梅县、武穴市、蕲新县、浠水县、云梦县、应城市、安陆市、孝昌县、京山县、钟祥市、松滋市、当阳市、枝江县 襄樊市、恩施自治州、十堰市、工业用水 0.04 0.05 元/立方米 随州市、荆门市、神农架林区,宜昌市城区、郊区、孝感市城第 三 类 水、火力 0.003 发电取水 0.007 元/千瓦小时 生活用水 0.02 0.03 元/立方米 区、郊区,大悟县、广水市、麻城市红安县,英山县、罗田县、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兴山县、秭归县、宜昌县、长阳县、五峰县、远安县、枝城市 注:1、利用暗河河水的,按地表水收费。 2、取水口在本表所例行政区域取水的,即按该行政区域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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