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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汇编
d. 第三层次文件由编写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8.2 修改方式
a.修改部门以《文件修改通知单》形式下发更改内容,并确定具体更改方法。 b.局部更改:
划改:当更改内容不多,更改字数在30个以内时,采取双划线更改形式。用双划线
划掉要修改的部分,在文件的空白处填写更新内容,并用划线连接新旧两部分;
圈改:当更改内容涉及整段变动或更改字数超过30个以上时,应采取圈改方式。用
单线圈起要修改的段落或内容并注明见文件修改通知单。
c.文件经过一定次数修改后或文件需要更新时,由原编制单位确定重新换版、印发。同时应注明原版本作废。
4.9 体系文件的失效、作废、回收和处理
4.9.1 失效或作废的体系文件由办公室按原发放范围从所有使用场所及时收回,按《文件
回收、处理记录表》统一处理。
4.9.2 有保存价值的作废文件或因出于法律、法规要求,保留信息的文件和资料应进行相
应的“作废”标识后方可留存。
4.9.3 体系文件持有者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应交回持有的文件。 4.10 文件的复制
4.10.1《管理手册》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
4.10.2 程序文件和其他受控文件的复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并在发文登记表上记录复
印的份数及发放范围,资料员负责复制、编号、发放。
4.11 外来文件的识别
4.11.1对涉及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外来文件要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进行控制,按4.5规
定执行。
4.12 文件的借阅
4.12.1 文件借阅要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表》,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返还。
4.12.2 文件修订状态的识别: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中标明发行版本和修
改状态以便得到识别。
5.相关文件
5.1控制程序见《程序文件目录》
5.2第三层次文件见《第三层次文件目录》 6.记录
6.1《文件收文/控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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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汇编 6.2《文件更改记单》 6.3《文件发放记录表》 6.4《文件回收、处理记录表》 6.5 《文件借阅记录表》 附录:
A 公司第一层次文件编号:
JSXX(XX建设)/QES·SC(管理手册)/年份 B 公司第二层次文件编号:
JSXX(XX建设)/ QES·CX(程序)/ 序号/年份 C 公司第三层次文件编号:
JSXX(XX建设)/文件代号/年份/序号 D 记录编号:
JSXX(XX建设)/QESR/标准号/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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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记录控制程序 (JSXX/QES·CX02-2011)
1.目的
通过记录的控制,为工程质量的符合性和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及绩效提供证据。 2.范围
适用公司体系运行所形成的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与管理体系活动有关的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 3.2 工程科:负责工程记录的监督管理。
3.3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填写、收集、保存工作。 4.程序
4.1 记录的形式:记录的形式主要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形式予以实现。
4.2 记录的标识:公司所有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以分类编目的形式进行标识,按记录形成的时
间顺序进行编号,并将名称、接受日期、移交人等逐项进行登记。
4.3 记录的分类
4.3.1记录分为工程记录和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工程记录包括: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规
定的工程施工、验收必须提供的相关记录;体系运行记录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记录。
4.3.2 与质量活动相关记录。包括产品监视测量、不合格处置、产品标识与追溯、紧急放
行以及让步接收、统计技术应用、质量计划、各种沟通等方面的记录。
4.3.3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记录:包括环境因素与危险因素识别和评价、运行控制、
相关的监测、应急与响应措施、相关方调查与评价、对相关方施加影响、节能降耗、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相关记录。
4.4 填写要求
4.4.1 记录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填写及时。记录内容应确保真实、字迹清晰。检测数
据必须填实测值,记录必须有填写人全名及填写日期。
4.4.4 记录不可更改,只许更正,更正后要签名及填写更正日期,以示对更正负责。 4.5 记录收集与保存
4.5.1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各种记录,记录应有专人进行分类管理,在记录保存期限内妥善保管。
4.5.2 记录应分类装袋(盒)存入专柜,注意防火、防潮、防虫咬、防鼠害,必要时要加锁封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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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汇编 4.6 记录的保存期
4.6.1工程记录:永久性保存
4.6.2体系运行记录:保存期限为三年。 4.7 记录的查阅、借阅
经保管单位负责人同意,相关单位人员可在保存处查阅。如需借阅,应经保管单位负责人同意,并进行借阅登记,限期归还。 4.8 记录的销毁
4.8.1 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销毁,销毁前应做销毁记录:记录
被销毁的记录名称、销毁日期、执行部门、执行人(2人以上)等,应保存销毁申请及相关销毁记录。
5. 相关文件
——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其它相关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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