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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药业集团财务会计制度汇编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本费用实行计划控制。成本费用计划是年度财务计划的重要内容。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中心在总经理领导下编制,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成本费用实行目标控制,各有关部门应将成本费用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实现成本费用控制目标。成本费用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应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负责分解落实的负责人应将成本费用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报财务中心、企划部。
第三十八条 财务中心根据成本费用控制指标控制财务支出。对无正当理由超过成本费用控制指标或不经过规定审批程序的成本费用支出,财务中心有权拒绝支付。
第三十九条 财务中心会同企划部经常检查成本费用目标控制情况,对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采取措施,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十条 财务中心要建立成本分析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的成本分析,将分析结果报总经理和董事长。
第四十一条 财务中心应把监督、考核成本费用目标控制的完成情况作为财务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结论应作为评价有关责任人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 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必须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
第四十三条 成本费用控制必须抓住重点和关键项目。房地产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是开发成本、施工队伍的选择、大型设备材料的选购;固定资产购建成本控制的重点是购建价格,固定资产尤其是价值大的固定资产购建,都必须严格遵循招标程序和规则择优招标。
管理费用控制的重点是办公费、电话费、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办公室要根据年度财务支出计划制定办公费、电话费、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的单项管理办法,确保这些费用控制在年度计划内。
销售费用控制重点是销售费用与销售业绩挂钩。销售部门每年要根据市场销售状况制定销售费用与销售业绩挂钩的政策标准,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作为控制的依据。
财务费用控制的重点是控制贷款规模。公司在确保资金供应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压缩贷款规模。
第九章 收入、利润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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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公司财务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房地产开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四十五条 财务中心根据年度投资计划、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财务收入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六条 公司依法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行财务监控,维护股东权益,提高投资的收益性和安全性。
第四十七条 年度终了后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比例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3、提取5~10%的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评价
第四十八条 公司在月份终了后10天、年度终了后35天内制作财务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年度财务报告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利润分配表; (五)有关附表; (六)财务情况说明书。
月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有关附表和说明。
第四十九条 财务中心负责编制公司个别财务报告和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集团合并年度财务报告,由总经理和董事长签署。
第五十条 公司总结、考核和评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各项指标由财务中心选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十一条 财务中心应当对会计核算形成的数据、资料进行财务分析,对重要事项予以单独反映,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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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作出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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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支出管理,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各项财务支出实施年度预算管理。财务中心根据有关部门编制的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流转预算、经营预算、管理费用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等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三条 成本费用实行预算目标责任管理,由财务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考核,奖惩并举。
第四条 单项预算内财务支出必须一次性由有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审批,不得分开数次审批。
第五条 拨付款审批程序:
(一)经办人员填写请款申请单,申请单后附齐原始票据或合同、预决算、报告等,请款单除经办人签字外,还须有证明人或收款人签字;
(二)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
(三)财务中心经理审核,出纳员复核付款。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支出实行预算控制,由财务中心、工程部、企划部根据工程合同及形象进度提出年度项目资金投入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项目开发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征地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
(一)征地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支出由工程部、企划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征地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属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总体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基础设施费支出由工程部、企划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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