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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仿:临床应用:对感染根管根尖区有较多渗出物、扣痛不消失,可在治疗过程中将糊剂封入根管中10-14日。
83、牙髓失活剂 亚砷酸:(1)药理作用:三氧化二砷能与-SH基酶结合,破坏酶的作用,阻碍了细胞呼吸与能量代谢系统,而产生对组织腐蚀破坏作用。可引起牙髓毛细血管极度充血,内层细胞破坏,导致毛细血管广泛破坏出血,血循环障碍而导致组织坏死、细胞死亡。三氧化二砷用于神经,使其麻痹,神经纤维弯曲、膨胀,髓鞘及轴索破坏。(2)临床作用:挑取米粒大小,置于露髓孔处,上覆丁香油小棉球,以氧化锌丁香油糊剂密封窝洞。封药24-48小时,及时取出。(3)注意事项:1、毒性作用没有自限性,必须控制药物作用时间;2、根尖孔尚未完全形成的患牙,避免药物扩散到根尖周组织,引起根尖周炎,影响根尖继续发育,不宜使用;3、是剧毒药物,避免漏出窝洞腐蚀牙周膜及牙龈。
多聚甲醛(Polyformaldehyde-PFA)药理作用:缓慢释放甲醛,对牙髓有防腐、固化作用。轻度刺激能促进骨样组织形成,封闭根尖孔。不良反应:多聚甲醛渗漏会引起牙周组织坏死,若神经损伤可引发感觉异常;释放的甲醛通过根尖孔,可引起根尖周炎症反应或组织坏死;若用在乳牙列,可引起继承牙胚损伤;可引起患者的过敏反应。
牙周病用药
84、牙周病抗微生物用药合理用药原则:1、掌握适应证:①适用于常规机械治疗后病情仍未明显缓解的牙周病 ②适用于牙周组织的急性感染 ③牙龈炎和轻中度的牙周炎不宜使用抗微生物药。2、进行药敏试验3、用药个体化
85、牙周局部用药优点、特点:具有药剂量小、局部病损区药物浓度高、避免肝脏的“首过效应”、毒副作用小、疗效好。
86、抗微生物用药: 阿莫西林:临床:1、辅助治疗重度慢性牙周炎;2、辅助治疗侵袭性牙周炎:口服每次0.375,每日3次;3、急性牙周脓肿切开引流术后的辅助治疗
甲硝唑:药理作用:对厌氧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临床:1、治疗坏死性溃疡性龈炎;2、与阿莫西林合用,辅助治疗侵袭性牙周炎;3、对牙周治疗反应欠佳者使用改善牙龈出血;4、控制HIV相关牙周炎。
87、宿主调节药:调节宿主防御反应的药物,调节机体与细胞的免疫功能,从分子水平阻断特异性的炎症介质,减少多种炎症介质的转录表达。
布洛芬(Ibuprofen)具有较好的消炎镇痛作用。辅助治疗各类牙周炎,治疗牙周组织的急性感染、 冠周炎以及牙周手术后疼痛等。 片剂:口服,200~400mg/次,3次/日,3~7日1疗程; 缓释胶囊:口服,300~600mg/次,2次/日,若睡前服用可使疗效维持1夜。
88、缓释抗菌药物优点:牙周袋内药物浓度高;药物作用时间延长;用药剂量可显著减少,减少或避免毒副作用;给药频率小,患者依从性高。缺点:对已侵入牙周袋壁组织中的放线共生放线杆菌、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效果差;对舌背、扁桃体及颊粘膜等处的致病菌无作用;较费时,有诱导袋内耐药菌株产生的可能。 89、牙周塞治剂:分为含丁香油和不含丁香油的塞治剂。可用于各类牙周手术后创面的保护,
对牙周出血也有止血作用。用塞治剂覆盖创面,用湿棉球轻压成型。注意:用力不宜过大,用量不宜过多,避免妨碍咬合。
口腔黏膜病用药
90、用药遵循的基本原则:1)病情较轻者以局部治疗为主、较严重者则采用局部和全身联合用药;2)遵循用药个体化原则; 3)注意药物的合理选择和搭配,避免盲目滥用;4)注意监测药物的毒副作用;5)注意合理停药;6)在采用药物治疗的同时,重视心理治疗作用。 91、抗真菌药用药原则:1)局部抗真菌治疗为主;2)病情严重者可考虑全身应用(孕妇、婴幼儿、严重系统疾病者除外)3)用药疗程足够长,1w-3w,症状消失后仍坚持用药,避免复发。
92、抗病毒药用药原则:1)应局部联合全身用药;2)宜在发病早期用药(4D内);3)疗程较短(5D)
93、糖皮质激素用药原则:1)以局部用药为主;2)病情严重者需联合全身用药;3)全身用药采用小剂量短疗程(<30mg,<2w,max 4w)晨起顿服;4)掌握严格的适应证和禁忌症;5)注意监测不良反应。
94、泼尼松: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天疱疮 基本原则:早期应用、足量控制、逐渐减量、小量维持;2、类天疱疮; 3、贝赫切特病;4、复发性阿弗他溃疡 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5、口腔扁平苔藓 小剂量、短疗程 15-30mg/日 疗程1-3周;6、盘状红斑狼疮 7、药物过敏性口炎、光化性唇炎 ;8、血管神经性水肿 同时合用肾上腺素;9、多形性红斑;10、三叉神经带状疱疹
95、氯已定溶液:可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各类口腔黏膜充血、糜烂、溃疡性病损如阿弗他溃疡、天疱疮、充血糜烂型口腔扁平苔藓、原发性疱疹性口炎;2、各类唇部糜烂、渗血、结痂性病损;3、预防由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久病卧床引起的口腔黏膜病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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