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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人物社会思想研究的要素
一、 二、 三、 四、
第八讲韩非子的社会思想
一、韩非子的生平及著作
作为先秦诸子最后一位代表人物韩非,其历史与汉代司马迁十分邻近,但在《史记·老庄申韩列传》里,对韩非的记载却很少,连他的生卒年月也不甚清楚。一般学者认为: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前233年人。只知道他是韩国的贵公子,与李斯是同学,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天生口吃,不善辩论,因而把所有的长处都集中到著述方面了。其文章风格冷峻峭拔; 其分析问题,剔肤及骨。大约正因为他言语酣畅,意思明朗,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利害关系阐述得一览无余;把统治者的内部矛盾,内在的险恶用心,阴谋权术公布于世,虽在说阴谋,但阴谋正在于不可说,故多为后世儒家信徒及打着儒家思想旗号的统治者所忌讳。其著作、思想,除受秦始皇公开激赏外,后世统治者多是阴用其术,阳用儒教,造成中国政治上有名的“阳儒阴法”的虚伪形态。韩非是中国社会思想史上最重视“法、术、势”统一的外在硬性控制的思想家。这一方面既为当时旧贵与新贵的两种势力激烈斗争的历史所决定,亦由于作为登上历史舞台后的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必然要抛弃原来的面孔,把曾经与他们一道并肩战斗过的自耕农、小私有者一脚踢开,表现出大地主私有阶级的真实历史面目。因此,韩非子的社会控制思想有两面性特征。不过,韩非子从“私”有利益出发,从物质需求角度出发,论证封建社会的人际交往,则可谓痛快淋漓,比孔孟所讲的仁义道德酣畅十倍。我们这一节着重讲三个问题:一是立足于物质利益需求的人际交往思想;二是历史进化论的社会变;三是韩非的“法、术、势”统一的外在硬性控制思想;变迁思想。
1、“以利相交”、“利益驱动”的社会交往思想
韩非从人是自私的这一人性论思想前提出发,以十分犀利尖锐的语言,揭露了交往中的利害关系一面,戳破了儒家所津津乐道的人伦关系的面纱,使人耳目一新,倍感痛快。
(一)一般社会职业中的利益原则
韩非子认为,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是以利益为原则的,而不是以伦理不原则的。 “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这虽颠倒了社会需求与社会职业的关系,但看出了社会职业中的利益原则,分析了从事不同职业类型的人的共同价值追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从这一利益原则出发,他分析了雇主与雇工的关系,揭示出雇主的利益与雇工利益的矛盾,但正因为这种矛盾,则达成了社会交往,使之成为现实的可能,这对认识当今生活的交往现象,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褥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畴畴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外储说左上》。
由此,韩非子得出“人皆挟自为心”的结论,并进而将此推广为这样的交往原则:“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我们不能不承认,韩非子这一思想有合理成分。吕振羽发生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曾说,韩非子的思想代表新兴地主——商人的思想意识,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可惜未加论证。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韩非子的思想与当时大商人的思想有联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际关系首先建立在利益原则基础上,雇主对待雇工态度好,是要求他们多创造价值;而雇工把工作做好,是为了获得雇主的钱财和必需品。这其中虽含有剥削成分,但若真的能保持这种良性循环关系,对社会财富的增进是有益的。但是,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以及在封建社会的稳定时期,雇主与雇工并不能保持这种良性循环。雇主往往忽视雇工的生活劳动状况,而拼命地追求最大的剩余价值。韩非子所说的这种雇主与雇工的关系,还是早期小地主与一般自耕农、半自耕农和少量自由民的一种原始剥削关系;其时雇主对雇工还没有拥有绝对的经济支配权,从而也就没有拥有绝对的人生支配权。重视社会交往中的利益原则,无疑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人们在交往中是互惠互利,在竞争中是双双取胜,而不是要击倒对方。人们因处在相互需求的条件下从事交往,人与人之间的依赖性就逐渐变成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自由程度会提高。这对于冲击中国传统的伦理情感型的社会交往模式无疑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人伦关系中的隐形利益
从利益原则出发,韩非子对儒家一再美化的人伦关系进行了极其深刻地剥落。他对一般
家庭中父母子女关系的利益成分作了这样的分析:“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可见,父母之于子女的关系,亦不是儒家所想象的那样,是“亲亲”的关系。在私有制社会里,在农业社会里,父母子女关系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利益成分。子女不仅是父母的精神和肉体上的延伸,而且也是父母一份天经地义的财产。在封建社会里卖儿卖女之所以成为可能,原因就在于此。对子女是不可能讲人权和人的尊严的。韩非子在一定的意义上道出了这部分历史的真实。在剥削者,尤其是最大的剥削者国君家里,夫妻、父子的关系更是充满了这种利害冲突。“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早死者。”其原因在于“君不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韩非子这样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剥削家庭的利害关系,挑开了儒家盖在这种利害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伦理面纱,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这对大资产阶级家庭也十分符合。如巴尔扎克的《高老头》,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莎士比亚的《马克白斯》、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等,无一不揭露了剥削者家庭内的利益关系。
(三)君臣关系中的利益原则
与儒家的伦理政治模式相反,韩非子认为君臣关系不是父子关系,而是一种利益关系。“主利在有能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
总而言之,“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这可以说是极其深刻地道出了封建政治中的利害关系一面。历代重臣纂国,大将卖主,屡见不鲜,证实了韩非子的这一论断。我们讲,韩非从利益原则出发,的确道出了人性残酷的一面,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全面地理解社会构成要索之一——人的局限性。从这一利益原则出发,韩非对儒家的仁义伦理进行了新的解释:“是以古之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争土橐,非下也,权重也。”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儒家“仁义道德”,先秦各家学派都从不同角度给予了批判。而这样一个倍受批判的思想,却能被统治者一用再用,其中的奥秘就值得深思了。尽管韩非从利益原则出发,道出了社会交往中的一方面事实真相;但韩非子把民众的利益与封建国家大私有利益对立起来,极力维护封建国家的大私有利益,主张“严刑峻罚”,“以吏为师”,彻底摒弃了人类的其他文化特征和道德情感,则露出了刚刚登上历史舞台的新兴地主阶级粗鄙的素质和狂傲的心性,它必须在历史的教训下才能收敛其毕露的锋芒,而采取更隐蔽、更
柔和一点的统治措施,这大约也是儒家社会思想深受统治者青睐的一个原因吧。
2、“古今异俗,新故异备”的社会发展思想,“竞于道德”、“逐于智谋”、“争于气力”的社会变迁思想
在前面所讲的几家中,其社会变迁思想大抵都带有复古的倾向。而韩非的社会变迁思想却鲜明地表现为“维新”特征。它力求从人的物质需求方面去探讨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动因,具有历史理性主义合理的思想内核。
(一)“古今异俗,新故异备”的历史“维新”主义
韩非认为,社会是不断地变化、发展的,人的生存方式是不断优化的。“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
因此,随首历史的变化发展,治世的法则、方法也必然随之而变化;否则就会贻笑大方。“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如果有人一定要守株待免,削足适履,刻舟求剑,必然成为千古笑柄。因此,“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于世宜则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维之以刑则从。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
韩非根据社会物质财富之于人的需求满足程度的关系,得出这样一个历史变迁的法则:“上古竟于道德,中世逐于智力,当今争于气力。”要求“治急世之民”,不能用“宽缓之政”,而应用严刑峻法。为他的“法术势”一体化的社会控制论寻求历史哲学的根据。
(二)社会变迁的基本动因
韩非子认为,促使社会变迁的基本动因是人口的增加和物质财富的增长。由于人口的增长,人们需求的不足,导致社会竞争。由于竞争,就产生了赏罚的规则。社会就在人们的竞争中发生了变化。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五子不为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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