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
6.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编写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手册。
7. 监督承包方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入场教育,其中必须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8. 监督承包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应达到100%。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建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安监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部门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但不得聘用本工程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和安监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组建,保证正常运转。按照集团有关要求在PIMS系统中按时录入工程相关安全信息。
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设臵是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是否正常,监督检查其对专职安监人员培训、考核及取证情况。
对承包商的要求包括:
(1)建设工程由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总承包商应将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
— 10 —
(2)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有关规定。接受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与检查。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和落实。
(3)制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编制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并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网,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其人员、装备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备案。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6)负责本单位及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场施工人员每周至少学习1小时,民工每周必须集中培训一次。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记录学习和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必须签到。
(7)编制危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包括:
(1)设立安全副总监,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专职安全监
— 11 —
理工程师;
(2)履行国家有关规定中监理单位相关安全管理职责; (3)负责制定监理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 (4)负责对危险点和危险源的评估,提出控制措施;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提出意见,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受委托方批准后,监督实施;
(6)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重大事故预案,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基建工程管理单位)批准;
(7)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
(8)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9)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提出初审意见; (10)组织重要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 (11)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并监督整改。 对设计单位的要求包括:
(1)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设计安全标准,确保建筑安装结构的安全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
(2)对施工安全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提出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负责技术措施的交底;
(3)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求,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和设计服务。
3. 二级机构应定期了解所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情
— 12 —
况,根椐工程建设情况及时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工程安全情况,布臵安全工作要求。
4. 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及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不定期组织建设工程安全互查和评价工作。组织安全检查时,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检查以后,及时发布“安全检查情况通报”或“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5. 二级机构应认真审阅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PMIS系统中填报的安全信息,根据情况随时抽查工程的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人员的安全培训等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条 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即时报告,做好应急响应和处臵工作。
(一)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和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 13 —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