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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评价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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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
(一)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主营业务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负责人 技术中心 负责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企业网址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主营业务收入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其中:合作研发经费支出额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技术中心人数 技术中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 技术中心高级职称和博士人数 技术中心职工年收入总额 新产品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利润 利润总额 企业职工总数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其中: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所属区、县(市)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指标名称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码 报告年度 单位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人 人 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万元 人月 项 数据值 - 6 -
所属行业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近三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近三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企业拥有的其它类型研发机构数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近三年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 通过省、国家(国际组织)及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获得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全部有效期内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数 其中: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数 技术服务收入 项 项 项 个 万元 万元 个 项 项 项 万元 申请单位承诺: 本企业法人郑重承诺:本企业提交的申请评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证件、附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申请评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认定评价初审意见: 其它说明: 注1:此表印鉴须与填写企业名称一致; 2:企业所属行业按照“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各行业加权系数表”中所列行业填写;
3:报告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运行情况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二)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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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承诺。 2.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表。填写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工作总结)。申请认定企业编写申请报告,评价企业编写工作总结。
4.研发项目情况及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填写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及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
5.企业报告年度的审计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须加盖企业公章。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表、107-2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6.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人数;来技术中心人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企业拥有的有效专利和近三年申请的专利信息;企业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研发平台、实验室和检测机构;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汇总表;近三年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汇总表;企业获得的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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