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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交易中常见的问题
? 哪些证券的买卖不受涨跌限制?
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有涨跌限制的证券包括:A股、B股、基金;不受涨跌限制的证券为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国债、可转换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
? 股票交易是如何成交的?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竞价规则,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证券的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竞价撮合成交。
1、 集合竞价规则
沪、深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9:15 — 9:25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集合竞价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每一笔申报而不撮合。至9:25时,电脑系统将根据已输入的所有买卖申报按集合竞价的规则产生一个开盘价。产生这一开盘价的步骤是这样的: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
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目前股票、基金的涨跌幅度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
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
个,则上交所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深交所取离昨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作为成交价。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
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
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
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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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连续竞价规则
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连续竞价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逐笔撮合,直至收市。(注:以上介绍的规则排除了无涨跌限制的证券竞价、证券上市首日的竞价)
? 停牌的股票接受申报委托吗?
对于停牌期间的股票的申报委托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不同:在深交所停牌1小时(一般指上午停牌)的股票,停牌期间,可以申报,申报也可以撤销;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上交所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不接受申报,但停牌前的申报可以撤销。
? 哪些委托无法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撮合?
根据交易所竞价规则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无效委托:
1、沪、深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设涨跌限制,限幅为昨收市价的±10%,因此,填写委托时,委托价格超过涨幅10%的为无效委托,委托价格低于-10%的为无效委托(注:ST股票为±5%); 2、我国证券交易所规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应符合以下规定: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3、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或作信息披露而停牌期间输入电脑的委托不能进行撮合。
? 什么样的委托不能撤单?
投资者在填写买卖单并输入交易所电脑主机后,如果改变主意,不想让已输入的委托成交,可采用撤单委托的办法将尚未成交的委托撤回。撤单委托是撤出委托合同,因此,使用电话委托的投资者要记住委托合同号。一般日常的股票交易都可以采用撤单的办法,但根据交易所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能撤单:1.申购新股;2.增发新股的申购。目前新系统中对于上午停牌一个小时的证券,在停牌期间(一般指上午)可以进行委托及撤单,但委托必须在复牌后才能进行撮合,撤单则可实时生效。对于全天停牌的证券,根据券商柜台系统的不同,可能无法成功委托及撤单,资金或股票当天可能会被冻结,若要处理需与券商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所以,投资者注意上述几种不能撤单的情况,尽可能少做无效委托,委托下单时三思而后行。
? 买卖委托被“化整为零”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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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甲在证券营业部通过电话委托卖出深发展200股,但最后只成交了55股。本来是整数的股票却成了有零股的股票,显然电脑撮合系统将整数委托“化整(数)为零(股)”。于是投资者甲想将已成零股的“深发展”股票凑成整数,所以多次用电话进行零股委托买进,但每次买进委托都被拒绝,投资者甲问,交易所的零股买卖是否只能卖出而不能买进?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规定:委托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股或其整数倍,委托卖出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由于进入交易所电脑竞价撮合系统的卖出委托有零股出现,相对应的买入委托就有可能会以零股成交,而不以整数成交;反过来,如果委托买入以零股成交的话,那么整数的卖出委托也可能出现零股成交的情况。
? 涨跌幅限制如何计算?
涨跌幅限制是指对某只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价格升跌幅度实行限制。具体来说,就是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以及所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涨限价和跌限价。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以目前所确定的涨跌幅均为10%计,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需要注意的是,计算结果要四舍五入。
? 新股上市首日有何限价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 新股上市首日的“前收盘”如何显示?
交易所对新股上市首日证券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
? 如何界定“三日连续涨跌停须停牌公告”?
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连接三天的走势中如果出现达涨跌停限制,应予临时停牌和公告。对于“三日连续涨跌停须停牌公告”的含义,部分投资者理解为“收盘价格为连续三日涨跌停须停牌公告”。例如某股在停牌公告中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涨停限制,但该股在接连三天的走势中只有其中一天是以涨停收盘的,其余两天只是摸了摸涨停的价,收盘均非涨停,部分投资者对此产生疑问。
根据规定,判断一只股票是否达到连续三天涨跌停限制,是以其在三天中每天曾经达到的价格算的,无论上摸涨停板价还是下抵跌停板价,只要曾达到该价,即计在内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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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次数。上述公司的股票即属于这种情况,它在另外两天分别上摸到了涨停板价,所以算是“连续三天达涨停限制”,根据规定应予临时停牌和公告。
? 什么是“T+1”交割制度?
“T+1”中“T”指的是“当天交易日”,“T+1”指的是“当天交易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目前沪深A股清算交收制度采用的是T+1方式,指的是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也就是第二天才可卖出股票。在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后,资金回到投资者帐户上,当天即可以用来买股票。但是,当天卖出股票,资金回到投资者账上,投资者如果想马上提取现金是不可能的,必须等到第二天才能将现金提出。实际上,资金同样是T+1到帐。沪、深B股采用T+3方式。
? 什么是“T+0”交易?
“T+0”交易指的是当天买入证券可当天卖出,当天卖出的证券又可当天买入的一种交易。目前沪市债券交易就是T+0交易。而深市的国债、可转换债券及国债回购交易采用T+0模式,其他债券品种则没有采用。
? 个人投资者能不能参与深市大宗交易,申请交易需具备哪些条件?
能参与。个人投资者和机构一样只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单笔申报买入或卖出深市A股、基金的数量不得低于500,000(份),债券不得低于5000手;
(2)买卖双方必须在相同证券公司的同一席位上开立资金账户,有买卖意愿且按要求确定好当日成交价。
? 我想尽快卖出50万股XX股票,请问如何参与大宗交易?
第一,您要找到买主,并与买主在交易当日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价格之间确定一个双方同意的交易价;第二,买主还必须在您委托的证券公司同一席位上开立资金账户,存入足够的买入资金。具备以上条件后,您和买主即可委托所属证券公司向深圳交易所提出交易申请。
? 参加深市大宗交易能否减少交易费用?
在交易费用方面,大宗交易的参与者与普通投资者一样,都以相同的费率缴费,参加大宗交易不会减少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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