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庆市中小学校教学设备器材和功能室管理制度
3.工具书及珍贵图书应有专柜存放,供师生在馆(室)内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4.报纸、期刊每年年终应合订成册,入库保存,以备查阅。对破损图书要及时修补。
5.做好图书资料的防尘、防潮、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藏书安全。
6.图书报损,应列详细清单,经学校组织人员鉴定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才能注销。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7.做好新书推荐和读者服务工作,加强对学生图书阅读指导的知识教育,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师生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借阅图书资料。
2.图书借阅应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3.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勾画、涂改,丢失或故意损坏图书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4.外单位人员借书凭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5.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办结所借图书归还手续,注销借书证或一卡通,由图书馆(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二、规则类
物理实验室规则
1.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照指定位置入座,不准随意走动,高声喧哗,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设备和材料。
2.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前首先清点实验仪器设备和材料,如有缺少、损坏应立即报告教师。
3.实验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根据实验过程分析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
4.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用湿手、湿帕接触电源开关和用电器具,实验前必须检查电器是否安全,才能通电实验。实验完毕必须先切断电源,才能拆卸实验装置。在实验中若发生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立即报告教师和实验管理教师处理。
5.爱护仪器和实验材料,节约用电和实验材料。凡不按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实验仪器和材料未经教师许可不能带出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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