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保险理赔》训练题以及答案 - 图文
(1)该车是否符合自燃特征?
由于该车是新车,白天起火,起火后驾驶员首先拨打119求救,因而,属于驾驶员故意纵火焚车的可能性不大。
由于检查发现“回油管有一处不明原因之折痕,且位置恰好对准发动机的排气管,估计是该处发生的漏油漏在了排气管上,引起车辆自燃(柴油自燃温度为335℃,而排气管温度高达700℃~800℃),该处起火后,引燃了电缆,将火引入了驾驶室,烧掉了整个驾驶室。”因而,该起事故完全符合汽车自燃的特征(因被保险机动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同时,事故所造成的结果又不符合自燃险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的“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而是造成了驾驶室等处一同烧损。如果被保险人购买了自燃损失险,应该予以赔偿,假如只是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则无法获得赔偿。
(2)为什么变速箱、方向机等铝合金制成的部件会被烧毁? 汽车上所采用的几种主要金属材料的熔点如表所示。
材料名称 铝 铜 钢 纯铁 熔点(℃) 680 1180 1400~1500 1534 由于铝的熔点明显低于其他金属材料,因而,在汽车燃烧后,凡属于用铝制成的零部件,肯定要被首先烧毁。
【训练题6-5】某车主报案称:红旗轿车于3月31日零点30分左右在一县乡公路行驶时自行起火燃烧。查勘发现:驾驶室过火严重,仪表台总成、座椅、内饰等全部烧损,全车玻璃因过火而全部烧光,电瓶烧损,但奇怪的是驾驶室内没有发现方向盘骨架残留物(不可能烧的无影无踪)。发动机机舱内过火较轻,仅相关电缆线、塑料等烧损,发动机润滑油未参加燃烧,但润滑油量约为1.5L ,冷却水(并非冷却液)约有2L。消音器有约30×30㎜陈旧性孔洞,消音芯已脱离。左半轴球笼没有防尘罩,左前制动片报警线脱落且拧在一起。见图6-27。
图6-27 燃烧之后的红旗轿车
思考题:(1)为什么该车的消音器会有约30×30㎜陈旧性孔洞?为什么制动蹄片报警线路脱落且拧在一起?为什么车上没有发现过火后的方向盘钢骨架?
(2)该车是否具备正常的行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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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车火灾会不会是车辆自身原因引起的? 【答案】 (1)为什么该车的消音器会有约30×30㎜陈旧性孔洞?为什么制动蹄片报警线路脱落且拧在一起?为什么车上没有发现过火后的方向盘钢骨架?
汽车上的消音器,可以减少废气排放过程中的噪音,假如其上有约30×30㎜陈旧性孔洞,那么工作时必定会发出让人无法忍受的噪音;制动蹄片的报警线,可以及时传递制动器工作状态的信息,现在它脱落了而且拧在一起,说明在事故发生前已经不器作用了;方向盘的骨架属于钢结构,就汽车驾驶室内的燃烧状况来看,不可能被烧化了,现在在烧完之后的车内没有发现方向盘骨架的遗留物,只能说明原本车内就已经没有了该物件。
(2)该车是否具备正常的行驶条件?
根据上述分析,该车不具备正常行驶的基本条件。即:该车处于无法开动的状态。
(3)该车火灾会不会是车辆自身原因引起的? 既然该车处于无法开动的状态,当然就无法开到县乡道路上去,其起火的原因自然也不会是车辆自身原因引起的。
【训练题6-6】车辆在水中强行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应否赔偿?
2007年7月,济南地区急降大暴雨。某公司的业务员急于赶飞机,由驾驶员王某驾车送其去机场。在行至一立交桥底时,前方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道路堵塞。此时暴雨刚下过不久,雨水汇集在桥的底部,没过了王某汽车的底盘。为及时赶上班机,并尽快脱离困境,王某启动发动机想将车开到地势稍高的路段。岂料此时积水己漫过汽车排气管。发动机启动后,活塞的巨大吸力将雨水从排气管倒吸进气缸,导致曲轴连杆折断。由于该车己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于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就发动机的损坏提出了索赔申请。
思考题:(1)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因“暴雨”而构成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
(2)本次事故造成的发动机连杆折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答案】
(1)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因“暴雨”而构成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暴雨属于保险责任条款中“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的项目,但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什么程度的雨属于“暴雨”;二是“暴雨”造成的损失,哪些属于保险责任?
对于第一个问题,条款的解释为:“所谓暴雨,是指每小时降雨量达16mm以上,或连续12h降雨量达30mm以上,或连续24h降雨量达50mm以上的大雨”。
对于第二个问题,需要首先分析暴雨可能造成车辆的哪些损失。一般说来,暴雨对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包括:①金属零部件生锈、电子电器损坏、内饰损坏。②发动机进了水,驾驶员直接启动发动机,导致内部机械机件损坏。③水中漂游物或其它原因对车身、玻璃等发生擦撞、碰伤。④汽车落水后,施救、拖车等费用。⑤汽车被水冲失所造成的全车损失。在目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中,基本都将“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列为责任免除条款,因此,在音暴雨造成的车辆损失中,发动机的损坏不属于保险责任。
(2)本次事故造成的发动机连杆折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由于条款明确规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本次事故造成的发动机连杆折断,不属于保险责任。
【训练题6-7】雨天进水晴天坏,应该如何理赔?
一辆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因发生轻度的正面碰撞而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查勘。将车拖至修理厂,拆解发动机后发现,第三缸的活塞连杆折断、缸体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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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损坏机理的分析,汽车正面的轻度碰撞,不应该导致连杆折断,更不会导致缸体损坏,原因何在呢?经对车主详细了解得知,该车曾在三天前强行涉水,导致当场熄火,车主在将积水进行简单清理并更换空气滤清器后,继续使用。
思考题:(1)为什么该车的正面碰撞会引起连杆的折断?
(2)车主涉水、更换空气滤清器后继续使用,是否影响进水损失赔付? (3)本案例是否应该赔付损失?赔付哪些损失?
【答案】
(1)为什么该车的正面碰撞会引起连杆的折断?
正常情况下,汽车的正面碰撞不可能造成连杆的折断。在本案中,这属于一个巧合。正是因为3天前车主“强行涉水,导致当场熄火,在将积水进行简单清理并更换空气滤清器后,继续使用”的行为,导致了连杆的轻微弯曲,本次发生正面碰撞后,发动机尚未熄火,但汽车已经不再前进,发动机瞬间发出的巨大扭矩,将连杆折断,并捣坏了缸体。
(2)车主涉水、更换空气滤清器后继续使用,是否影响进水损失赔付? 由于车主在3天前属于强行涉水,这应该理解为故意行为,而保险公司是不会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车辆损失予以赔付的。换句话说,假如车主不是故意强行涉水,属于自己的过失导致的车辆进水,他在“将积水进行简单清理并更换空气滤清器后,继续使用”的行为,应该属于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也不会继续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
(3)本案例是否应该赔付损失?赔付哪些损失? 在本案中,车辆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发生碰撞而造成的车辆前部损失以及发动机内部的损失两部分。对于第一部分损失,应该属于车辆损失险赔偿的范围;而对于第二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训练题6-8】石家庄的刘先生,晚上将自己的私家轿车福特嘉年华停在楼下时,右侧两车轮被盗。发现后,即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询问索赔程序。保险公司的答复是“车轮丢了属汽车零部件被盗,不在理赔范围内”。无奈,他只好去派出所报了案,并自费购买了新车轮。手持合同,他多次找保险公司索赔,无果。
思考题:(1)汽车全车盗抢险的赔付条件是什么?
(2)为什么一定要规定“全车被盗窃”才可以理赔?
【答案】
(1)汽车全车盗抢险的赔付条件是什么?
汽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是:第一,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第二, 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第三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汽车发生盗抢险的赔付前提是:被盗抢的机动车拥有正式号牌、车辆检验有效、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的被盗抢证明、有交通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停驶证明。
(2)为什么一定要规定“全车被盗窃”才可以理赔?
在机动车盗抢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真对车辆自身的相关规定有:第一,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第二,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第三,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第四,标准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第五,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第六、被保险机动车被诈骗造成的损失;第七、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抢劫、抢夺;第八、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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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出发点在于规避道德风险,减少因欺诈而支出的赔偿金额。本案中,从车主刘先生角度来看,“自己的私家轿车福特嘉年华停在楼下时,右侧两车轮被盗”而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的确会感觉到不公平。但从保险告诉角度来看,由于他们无法界定所有报案称自己汽车的车轮丢失究竟属于被盗还是因为损坏而故意拆下来的,因而,只好事先将此列为责任免除条款。
【训练题6-9】赵先生开车去九寨沟旅行,晚上将自己的别克车停于一无人值班的旅馆停车场,第二天起程时发现车子被撬开了车门,一台价值7800余元的照相机和旅行袋被偷走,赵先生马上向保险公司打了保案电话,要求索赔照相机和旅行袋。
思考题:1.赵先生的索赔申请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支持?为什么?
2.假如赵先生的索赔申请被拒绝,他应该怎么办?
【答案】
1.赵先生的索赔申请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支持?为什么?
赵先生的索赔申请,不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支持。理由非常简单:机动车全车盗抢险只负责车辆自身的全车被盗,不承担车上物品的保险责任。因而,不会赔偿他的照相机和旅行袋。
2.假如赵先生的索赔申请被拒绝,他应该怎么办? 尽管赵先生的索赔申请会被保险公司拒绝,但他可以去找旅馆的停车场理论,因为他是在住宿时被盗的,而旅馆自己开办的停车场负有对对客人汽车看管的义务。
第7章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预防与识别
【训练题7-1】2008年8月8日,北京柳先生急于去看奥运会开幕式,虽然知道自己的驾驶证在本扣分周期已经被扣满了12分,还是冒险驾自己的私家车前往转车点赶赴赛场。没想到,因急于赶路,车在路途发生交通事故,并撞坏了道路护栏。交警认定司机柳某承担全责,他为此赔偿了路政部门10000余元,自己修车花费了3000多元。事后,他去保险公司索赔,并未提及自己驾驶证被扣满12分的事实,顺利获得了相关赔款。
思考题:1. 柳先生的驾驶证已经在本扣分周期被扣满了12分,他是否还具有驾驶资质?
2.柳先生在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否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 【答案】
1. 柳先生的驾驶证已经在本扣分周期被扣满了12分,他是否还具有驾驶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由此可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自动失去了驾驶资格。
2.柳先生在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否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 既然柳先生已经失去了驾驶资格,那么他的驾驶行为应该视为无证驾车,而保险条款明确规定,无证驾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无论车辆损失保险还是第三者责任险,均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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