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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五大战役”项目简介等
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布部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5.15 【实施日期】2012.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五大战役”项目简介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五大战役”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征集“五大战役”项目资料工作,请各项目责任单位认真按照附件(附件1、2,可从我委网站上下载)要求,收集整理所负责“五大战役”项目情况简介、建设单位通讯录和影像资料(包括设计效果图、现场照片等)文件,并于6月5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战役办,请予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五大战役”项目简介; 2、2012年“五大战役”项目通讯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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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五大战役”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需具体到乡镇。如:××县〈市〉区××乡镇)
(着重体现主体工程基建内容和规模。属于路、桥、隧、管、线的项目,主要体现里程、长度、车道、设计时速,等级标准等内容;属于码头的项目,主要体现泊位个数、吨位、年吞吐能力等内容;属于能源的项目,主要体现装机容量、数量等内容,水电附库容量;属于产业项目,主要体现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生产线
建设规模 规模、数量,年生产能力等内容;属于围垦、基地、园区的项目,重点体现规划
用地面积,主体基建规模、主要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等内容。注:占地统一用
“亩”,不用公顷或平方米;建筑面积统一用“平方米”,里程用“公里”,装机容量用“千瓦”,港口吞吐能力用“万吨”,货币单位统一用人民币“万元,不用美元、港元等;文字尽量简洁,少用修饰词或外国文字) 建设必要性与主要
(产业项目包含建成投产后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税收、提供就业岗位数量等)
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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