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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陈列管理制度
一、陈列医疗器械的专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 (对经营的医疗器械执行专柜陈列)
二、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分开陈列,并按品种、用途、无菌和非无菌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三、凡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一律不予上架销售。
四、上架、柜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撤架,并尽快向质量管理部门汇报。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陈列,应严格落实《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严禁拆封销售。
六、危险品和需特殊保存的医疗器械不陈列或只陈列空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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