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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集中核价复勘管理制度(讨论稿)
2008年8月
机动车定损核价是机动车保险理赔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立和培养专业的核价队伍,建设和维护高效安全的核价系统,健全和执行规范的定损核价制度,是提高车险理赔准确性、提升车险理赔品质、实现车险经营效益的重要保障。
一、岗位设立:
核价(复勘)岗:核价是对查勘人员现场查勘后出立的《车辆损失清单》及核价系统上报
的价格予以专业性的核定,是控制不合理赔款流失的关键环节。
二、人员素质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本岗位人员必须是保险专业或相关专业(汽车专业、机械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需在保险业及相关行业有工作经验2年以上;
须持有机动车“C”牌以上驾驶执照,熟练操作电脑及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熟练掌握我司车险保险条款,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责任认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熟悉机动车辆的种类、型号、整车价格及配件价格、使用年限及报废年限等规定;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具备很强的计划性和实施执行的能力; 具备出色的观察应变、分析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和说服力; 职业操守良好,责任心、事业心强;
经总公司统一组织对核价人员进行的资格审查、闭卷考试、工作考评,为合格者颁发核价师定级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分为高、中、初三个等级。取得该级核价师定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正式任职该级核价工作岗位。
三、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1、通过远程定损核价系统,负责分公司权限以内机动车险案件更换配件和工时费的核价工作;
2、对上报的车损案件进行事故真实性、保单信息与出险车辆信息、更换配件与维修工时的项目合理性、更换配件与维修工时的价格等方面进行审核;
3、负责建立和更新分公司机动车零配件数据库,收集、整理本地区工时费标准; 4、负责与各中支公司核赔人及天信公估公司查勘定损员沟通,纠正估损金额偏差; 5、定期对所辖机构查勘员进行考核,考核依据:远程定损系统统计报表,总公司考核标准,日常核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对核价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负责远程定损核价系统使用培训、指导和维护工作; 7、对上报的物损案件进行审核;
8、处理一次性协议赔付案件和推定全损案件,须与被保险人签订书面协议,如有需要可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复勘和重新核定;
9、对机构内的案件进行监督,核价员有权要求相关查勘人员协助对案件进行复勘调查,并及时向上级核赔人汇报案件情况;
10、除日常核价工作外,还要收集整理发现的情况,并向承保及理赔部门反馈,以便承保部门能及时调整承保政策、迅速准确地甄别风险,理赔部门能第一时间做出案
1
件处理决定,最大程度赢得理赔工作的主动。
四、岗位工作时效:
1、常见车型,责任明确的案件原则上不得超过以下时限:
1)上报估损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案件,当天核定配件价格及工时费用; 2)上报估损金额在5000元到30000元的案件,一个工作日内核定; 3)上报估损金额在30000元到50000元的案件,二个工作日内核定; 4)上报估损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案件,三个工作日内核定。
2、老、旧、稀有以及配件供应缺乏的车型,事故及保险责任存在疑义的案件:当天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可能需要的处理时间。
3、如因非人为原因,确实不能在时限内完成核价,应向上报机构明确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
五、工作流程:
(一)核价实务规定 (1)配件项目
1、 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根据定损照片及出险情况描述,认真仔细地核对出险项目,
及时、准确、合理地完成配件项目及金额的核定。 2、 在案件配件项目录入时应尽量使用标准的配件名称,对特殊配件应及时提供零件编号。 3、 对车辆内饰更换应提供色号。
4、 对于配件损失我方难以鉴定的,应及时上报采取多种渠道或请第三方加以鉴定,并出
具相关报告。
5、 对于配件损失程度不够更换标准的、如需通融的案件,应由承保公司以书面形式分公
司核赔部。
6、 更换配件以正厂件的市场价格作为配件价格核定标准,保证质量,杜绝以次充好,欺
瞒客户的现象。 (2)维修工时
1、 积极主动地收集当地维修费工时标准,至少要对常用及中高档车型的维修费标准做到
心中有数。
2、 根据出险情况及损失程度,严格评估案件修理标准。杜绝与修理厂违规操作,蒙蔽公
司及客户的恶劣行为。
3、 对于损失金额较大的老旧车型及新款车型,建议在维修之前通过招标进行修复
核价流程图:
2
查勘员 案件上报 有疑问案件退回 初级核价员 有疑问案件退回 中级核价员 案件上报 总公司
(二)复勘操作流程: a.复勘流程
1、 中支根据出险及初次查勘情况缮制《重大案件复勘报告表》,并以书面传真及邮件方式
报分公司核赔部。
2、 中支上报《重大案件复勘报告表》的同时,将事故相片上传至上传文件夹-核赔部复勘
工作相片-各机构项下,相片统一以“车牌号”作为文件名;如属于二次出险的,应以“车牌号(2)”作为文件名;多次出险的文件以此类推命名。作为文件名的车牌号按照粤YG060143号内联单要求录入。
3、 分公司认为需要复勘的案件,分公司在《重大案件复勘报告表》上批复,同时将《重大
案件复勘报告表》传真给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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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复勘员应立即与当地中支客服负责人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并与当地中支确定现场
复勘和车辆拆检的时间;
5、 复勘人员和当地中支核赔人预约时间,进行第一现场复勘,向肇事司机、第三者司机及
附近目击证人等事故知情人员详细了解事故经过,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必要时做详细的问话笔录。
6、 核验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和肇事司机的驾驶证;
7、 核验事故车辆是否保险标的、是否为合法标的、核验第三者车辆是否合法车辆; 8、 对事故车进行拆检并确定损失项目,核定更换项目和维修项目,缮制损失确认清单,隐损项目需注明,如损失程度较严重,修复工时高于正常维修工时的,应在损失确认清单上予以说明;
9、 复勘员缮制《重大案件复勘调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复勘人员,复勘时间、复勘地点、
复勘事项、复勘经过及结论,如有需要承保机构继续开展的工作,应在报告中予以注明; 10、 分公司复勘人员将复勘相片电子版交分公司核赔部、承保机构各一份;
11、 分公司复勘人员将损失确认清单、《重大案件复勘调查报告》交分公司核赔部、中支
公司各一份;
12、 中支公司应按照总分公司的要求,及时将损失确认清单录入远程定损系统,并在录入
时注明复勘人姓名及复勘时间;同时积极开展复勘报告中要求继续的调查工作,并由调查人缮制补充调查报告;
13、 复勘工作完成后中支机构应按照总分公司的要求缮制赔案并审批,并应将《重大案件
复勘报告表》、《重大案件复勘调查报告》、复勘损失确认清单同时附入赔案卷宗。 14、复勘工作必须迅速、及时,避免或减少对赔案流程速度的影响。
复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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