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苏省“十二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设置规划;以依法科学实施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为导向,合理布局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病区设置。
3、强化内涵,提升水平。在改善传染病专科医院、传染病区基础设施、必备设备、基本条件的同时,更加强注重强化内涵建设。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以解决重大传染病、危重症传染病、特殊人群传染病等临床问题为导向,完善医疗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传染病的临床重点专科、亚专科、专病建设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医院基础管理,推进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4、改革创新,增强活力。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为导向,建立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提升服务水平的长效机制。推动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激励、约束并行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发展的活力。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面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县(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分院或病区和地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为主体、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科(感染科)为补充的覆盖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拥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综合救治能力强的传染病救治队伍,不断提高传染病诊疗水平,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使我省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综合实
力和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居国内领先地位。
(二)主要指标
1、每个省辖市都要建设成1所高标准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达到设施设备比较完善,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管理科学规范,能够有效地应对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促进多学科发展,在继续加强传染病相关专科建设基础上,重点建设基本符合规范的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等支撑专科。13个省辖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全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其中1/3以上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2、每个县(市)级综合医院建立50张床左右的传染病区或分院。
3、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设置传染科(感染科),病区设置规范、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到位。
4、8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整合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比较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
5、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和基本处置能力,构建沉底盖边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体系。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传染病专科医院是担负传染病救治任务的主力军,在传染病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十二五”期间,要把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放在重要地位,继续加大建设力度,使硬件和软件同步发展。
1、改善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各传染病专科医院要科学编制“十二五”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基本建设专项规划等,报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传染病医疗救治需要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规范,努力完善门、急诊及住院部等基础设施,按照标准建设规范的负压病房,改善就医条件,适应各类传染病医疗救治要求。南京市第二医院同时作为江苏省传染病医院,要逐步建设成为全省的传染病医疗、科研、教学中心,在全省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十二五”期间完成建设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的医技病房大楼。各地级市应按照规划,结合实际,按照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基本标准,确立建设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实现建设目标。
2、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诊疗设备配置。落实传染病医疗救治设备配备要求,力争二级以上传染病专科医院全部配置CT,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配置MRI;各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呼吸机、监护仪等常用传染病重症抢救治疗设备配置齐全,满足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需要。
3、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支撑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传染病专科医院发展重症医学科、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等支撑学科、专科。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建设。到2015年末,所有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建立重症医学科,床位数达医院病床总数的2%左右,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原则上达到0.8:1,监测、抢救设施设备基本符合重症医学科管理规
范。
(二)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科(感染科)建设。设置传染科(感染科)的综合医院要充分认识到传染科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高度重视传染科的建设和发展,把传染病专科作为重点发展的专科进行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医院传染科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中的作用。“十二五”期间,设置传染科的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设置全部符合规范要求,原则上都要设立传染病重症监护室,满足传染病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的需要。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契机,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快建设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城市社区卫生综合服务功能,巩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六位一体”功能。提高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临床识别能力,使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真正成为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的网底和基础。
(四)加强分级分工的传染病防治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中的功能和任务,建立科学有序、分级分工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承担常见传染性疾病的筛查、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等任务;综合性医院传染科(感染科)能够承担除以外的散发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原则上不收治呼吸道传染病;传染病专科医院充分发挥平战结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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