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宋学勤论马克思主义史学方法论的科学运用
个字都是道地的真理,即使如此,他又拿这些报纸怎么办呢?他又如何组织它们呢?假如再进一步说,他认为所有这些事实都是同等重要的——但他就是不能写一部包括所有这些事实的单独一天的历史。他只得进行选择,而且即使他把所有的事实都复制出来,他也只得突出某些事实,贬抑另一些事实。”⑩任何史家的“精挑细选”都会从属于其理论视角的。缺乏理论指导的个案研究,如果意欲推论出概括性和一般性的结论,这首先在逻辑上就会陷入诡辩的误区。缺乏科学理论指导,任由现行观念漫行,总会在数不胜数的个案中找到符合自己偏好的那一个,从而满足其观念预设,这对历史规律的偏离是必然的。因此,实证研究者的理论修养极其重要,实证研究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理论指导,离不开思想引领。
拒斥思想的区域程式化分类,看似实证研究,实为变味的“学术游戏”。微观实证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即通过发掘一个地区的档案史料,“解剖麻雀”式地去证明国家某一政策在地方的贯彻实施,这是非常可行的,因为国家政策在各地区的具体实践与实际效果之间经常存在着同一性与差异性并存的局面,所以说是应该鼓励的研究取向。有的论文确实通过发掘地区多样化的史料,丰富了原有的历史认识;但也有一些论文仍然沿袭了传统的“政策—效果”模式,只是用一些地区的材料去还原国家政策实施的过程,做了印证的工作,将研究变成了寻找例证,并没有提供新的历史认识。更有甚者,当前党史研究中出现了千篇一律的区域程式化研究趋向,某某政策在A县的效果,某某政策在B县的效果,某某政策在C县的效果,凡此种种,此类的论文已成批量出现。以中国之大,如研究国家某一政策在某一地区的执行情况,如果以县级区域为单位来设论题的话,中国现有县级区域2千多个,每一个县级区域写一篇学位论文,那么一个题目我们将可以据此培养2千多个研究生,更何况很多论文是以村为中心来写的,如果照此路数发展下去,就形成了“流水线”式的学术作坊。众所周知,学术研究的最大特点是主体性自觉,也就是属于“手艺人”范畴,而不是“流水线操作工”。“手艺人”在掌握了一定的研究方法后,不仅能够用这些方法做前人或先人做过的样式,但最重要的是能够把这些方法灵活运用,进而发现新的问题,展现新的学术创造性。“流水线操作工”则不然,只能按图索骥,程式化操作。还有论者认为,他所使用的资料是原始档案,是一手资料,是有极大学术价值的。但如果仅仅是换个区域单元,搜集到的是大同小异的资料,得出的是大同小异的结论,那么这些研究有什么意义呢?这种学术作坊目前已经初露端倪,如果蔓延开来,对于包括中共党史研究在内的整个中国学术事业而言,将是一场不小的生态灾难。笔者认为,中国学术之所以被普遍认为是学术生产大国而非学术生产强国,这种千篇一律的区域程式化研究风气无疑发挥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因此,我们在进行区域空间选择时,首要考虑的是研究对象的空间特
征,而不是将研究对象简单地“地域化”或“地方化”(11)。再退一步讲,即使读到了《某某政策在安徽的实施》,写得很成功,也想写一篇《某某政策在河南的实施》,可不可行呢?可行!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要有自己创新性的“问题意识”,不能进行机械地学术模仿。法国史家勒高夫提出:“问题史学‘不是一种让史料自己说话,而是由史学家提出问题的史学。’”(12)各地发展的状况肯定是有差别的,如果仍采用同质的提问方式,思考路径一致,结论的趋同性也就是必然的了。诸如此类排斥思想的“实证”研究只能在无意义的方向上将历史研究复杂化,浪费学术资源。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研究“局部”“区域”“基层”,只是研究单位形式上的划分,而并不等同于揭示“矛盾的特殊性”。而历史研究“必须辩证地顾及各个时代和各个地域之历史的特殊法则,虽然这种特殊性又经常地从属于一般法则”(13),但只有把握了“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真正把握“事物发展中的一般法则”。因为“在社会中乃至自然界中,完全同一的两个现象是绝对不存在的”(14)。具体地分析具体事物的矛盾特殊性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矛盾存在的特殊条件决定了事物的各种矛盾和矛盾的各个方面总是发展不平衡的,这就形成了在事物发展中起着不同作用的矛盾和矛盾的不同方面。认识不同矛盾在事物矛盾系统中的不同地位、在事物发展中的不同作用,最重要的就是认识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捕捉住它,解决它。”(15)而当前学界“区域程式化分类”式的研究其实是对“特殊性”的否定。我们要揭示矛盾的“特殊性”,就在于其特殊的“个性”,即要“认识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地位和作用”,看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正确提出和解决问题。
三、寻求个案实证与理论抽象之间的良性互动
对于微观个案研究的贡献与局限,学界反思较多,特别是社会学界,因为个案法是社会学界的基本方法,历史学运用个案法主要是借鉴社会学而来。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是个案研究的代表作,马林诺夫斯基曾给予很高评价:“通过熟悉一个小村落的生活,我们犹如在显微镜下看到了整个中国的缩影。”(16)但英国人类学者弗里德曼并“不认为以费孝通为代表的微型农村社区研究能达到认识整个中国的目的,因为这种研究局限于个别的农村区域,忽略了农村之上的城市区域和文明社会
的历史传统,即忽略了中国社会的异质性”(17)。费孝通晚年也在不断地反省自己的研究:“一直想闯出微观的限制走出农村,逐步扩大我的研究范围和层次。”(18)费孝通主张通过“搜集中国各地农村的类型或模式,而达到接近对中国农村社会文化的全面认识”(19)。这个方法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大量的村庄研究,然后进行分门别类的划分,构建村落类型学,然后以此途径来认识整体中国。诚如有学者所论,费孝通先生以自己的研究实践为超越村庄的方法论探索作出了贡献(20)。但费孝通的村庄研究和村庄类型学研究也曾遭到一些学者的批评与质疑:不能以村庄研究的数量而“堆积出”一个中国来(21)。后来,费孝通本人也有了进一步反思,他说:“直到80年代,我第二次学术生命开始时,才在总结过去的实践中,清醒地看到了我过去那种限于农村的微型研究的限度。我在60年代提出的‘类型’概念固然可以帮助我解决怎么样去认识中国这样的大国对为数众多、结构不同的农村的问题。但是后来我明白不论我研究了多少类型,甚至把所有多种多样的类型都研究遍了,如果把所有这些类型都加在一起,还不能得出‘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全貌,因为像我所研究的江村、禄村、易村、玉村等等的成果,始终没有走出‘农村社区’这个层次的社区。整个‘中国文化和社会’却不等于这许多农村所加在一起的总数。”(22)他还认为“必须承认这些‘微型资料’是不可能综合起来说明高一层次的社会情况”(23)。
以村庄研究的数量或者说无数的个案相组合能不能“堆积出”一个中国来?这也是当前史学界应深思的一个问题,因为翻阅当前党史学界的一些博硕士论文,以村、乡、县等区域单元为研究单位或者研究个案几乎成为主流范式。面对微观研究、个案研究将历史切割成毫不相干的“碎片”,“化解”人们对历史的整体认知的质疑时,许多学者认为这种担心有些多余,因为要做整体化的研究,必须先有“碎片化”的研究做基础(24)。还有的学者说“现在还碎的不够”,应该继续“碎下去”。也有学者指出,现在个案实证的主要问题在于怎样通过微观的研究和具体事例的研究,呈现出历史的复杂性。我们想的是如何一点一点地从微观做起,尽可能多地由点到面,把历史的复杂性呈现出来,然后再把碎片的、复杂的情况做一个整合,得出比较宏观的历史判断来。但今天看来,这个难度实在是太大了(25)。应该说学界这方面的例证并不缺乏。中国当代史的情况尚且不论,用某些学者的话来说“还碎的不够”。近些年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由于村庄田野考察的被重视,以往不被重视的或者不被视为史料的东西也被发掘出来,新材料无限增多,学者对某一地区的风俗习惯、婚姻家庭、宗族信仰、日常生活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这应该算是“碎的不少”的一个研究领域,但迄今为止,我们还很难看到在微观史研究的基础上整合出的宏观史研究成果。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尽管学者个人出于旨趣研究
“碎片”无可厚非,但太多的“碎片”研究脱离了历史研究应该追求的“意义感”,流于“以小见小”,失去了构建历史整体图景的价值,因此只能一直处于“碎片化”状态。如何化解这种学术怪圈?难道我们要一直重蹈社会学界走过的弯路?如前所述,社会学界已一直在反思如何走出个案研究的问题。有学者对走出个案的研究实践进行过梳理和研究,将走出个案的研究分为四类:超越个案的概括、个案中的概括、分析性概括以及扩展个案方法(26)。他们比较推崇布洛维的扩展个案方法,认为扩展个案方法能够连接宏观与微观、特殊与一般、局部与整体(27)。概括地讲,“扩展个案方法是通过对宏观、微观两方面因素的经验考察,达到对问题的深入理解。具体路径是选择问题可大可小,但搜集资料兼涉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时则始终保持反思性的信条,时时体察宏观权力等因素对日常实践的渗透性和影响力。研究者居高临下地看待具体生活,亦从具体生活中反观宏观因素的变迁。通过宏观与微观因素的往复运动,进而解答问题。它跳出了个案研究的狭小天地,解决了宏观与微观如何结合的问题”(28)。这种扩展个案方法对当前史学界的个案研究应很有启发。
如前所论,研究主体必须“通过宏观与微观因素的往复运动”才能“进而解答问题”(29)。这就要求我们“将个案史料所反映的客观事实放在历史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下进行考察,对其开展对比、比较和评价”(30)。因此,立足于个案,但不满足于微观,去探索个案研究的超越性问题,也应是史学界应着力探讨的问题。法国史学家勒高夫指出:“史学最为常见的矛盾无疑便是它的目标是特定的,它可以是一个现象,一系列事件,也可以是某些人,而且其出现也只有一次,和所有其他科学一样,其目的在于从中导出普遍性、规则性和常态性。”(31)因此,做个案研究的目的还是在于寻求局部问题与整体问题、个别问题与一般问题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有宏观历史思维意识。历史学家“应当在事件陈述和观念框架之间反复往来。他们的综合工作不应是把各个部分简单地拼凑到一起,而是要探讨其中的因果关系”(32)。只有透过宏观俯视微观,才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历史全局,从而一扫那种一味求窄、求细、求小的拘谨姿态,然后经过微观反观宏观,去探求宏观和微观之间的双向作用。个案所反映的都是经验史实,学术研究需要寻求经验实证与理论抽象之间的良性互动。因为历史学家有双重任务:“一方面,要发现少数意义重大的事实并把它们转变为历史事实;另一方面,把许多影响不大的事实当作非历史加以摈弃。”(33)须知历史事实不等于历史真相,历史研究不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其然与其所以然之间的联系必须有思想深入其中。不科学地揭示历史的规律性与本质,历史研究只能回到史事罗列的古老窠臼里去,倒回去走流水纪录的老路,那样的历史,克罗齐曾称之为“假历史”(34)。而“假历史”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在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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