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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办事指南
一、新护士注册
学历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详见苏卫医[2008]54号文);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红章);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包含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原件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
8、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详见苏卫医[2008]54号文);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10、护士执业资格注册汇总表。
注意:所有材料需用A4纸按以上顺序打印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一律附最后;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实习手册原件统一夹在装订成册的材料最上面;汇总表单独放;装订后建议按注册系统中显示人员顺序叠放。
二、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三、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老证换新证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3、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无《护士执业证书》的提交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7、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8、提供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实习证明;
9.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五、遗失补办
1、报刊遗失申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并声明作废(老证遗失者,须注明遗失证书种类,即正本还是副本遗失);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现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并说明遗失原因;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六、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
一、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修改仅限于姓名、性别、国家、民族、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出生日期、学历、学位、学制、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但姓名和证件编号不得同时修改。
二、修改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由申请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并填写《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
三、申请修改护士执业注册信息需提交以下材料:
修改护士执业注册姓名、性别、国家、民族、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出生日期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修改后的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中的身份信息应当与有效身份证明上的身份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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